中央雷厲風行 香港重新定位
本周三(8日),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正式揭幕,以銅鑼灣維景酒店作臨時辦公室。6月30日國安法通過決定設立駐港國安公署,即便尚未來得及建立正式辦公室,但國安公署在短短八日內已準備就緒,效率之高反映中央決心。事實上,整個國安法立法過程不過四十多天,即便從去年10月底四中全會中初現立法端倪算起,也只是半年略多,中央對於國安問題的處理手法顯然是雷厲風行,乾淨利落。我們應該看得見,中央既可以像2003年23條立法一樣從善如流,富有彈性處理香港問題,叫停立法,但一旦中央判斷問題不能不理,其力度、手法、和效率也絕不能低估。香港不應再磋跎歲月於不着邊際的政治意識形態之爭,更不要認為暴力可以逼迫中央,而要務實面對如何鞏固和珍惜「一國兩制」,處理好與中央的關係,解決香港自己的問題。
打破港人想像
西方拉丁文有句諺語「dictum, factum」,意思既是「話才剛說完,事就做完了」,也可以是指「說過的,就做到了」,兩個單字簡潔有力表達了高效實踐能力的重要性。從國安法決定、諮詢、立法至成立國安公署的速度可見,中央對於捍衛國家安全的決心正可體現這句古老西方諺語的精神。中央這種果斷行事對絕大部分的香港人而言也相當意外,因為這與他們一直以來的政治想像存在巨大出入。
香港人的政治想像源於回歸以來,中央在不少地方曾對香港作出退讓和妥協。2003年的23條立法,中央擱置了立法程序。去年反修例示威,林鄭最終收回立法,顯然也是經過中央同意。這些「勝利」令不少香港人忘記了中央不但有權去放,亦會有權去管,而且一旦管起來,其速度與效率也絕非香港人所能想像的。可惜,一些看來幼稚的政治人物誤以為「勝利」是自己施壓的結果,這種政治想像與民粹思潮結合,將反修例運動引向了不妥協、不談判的零和抗爭,也拉起了「港獨」和「外國勢力介入」這兩面大旗,觸動了中央的神經,結果是一盤冰水淋下來。如果從政者根本不知道對手的水平,還是不要在這裡高談闊論、誤人子弟。
政治並非沒有商量餘地
香港人親身體驗了中央這般高效率的處事手法,無疑打破了他們不少政治想像。國安法今天已成定局,部分效果最近亦已顯現出來,可以說已收到震攝之效。中央直接為《港區國安法》立法固然不理想,但大家都知道這是因為泛民政黨在立法會阻撓香港自己立法。中央直接立法的實際效果是好是壞,我們還需要客觀理性地多作觀察。每個國家或地區也會有自己的國安法,民主派熟悉的美國、英國,甚至台灣,也有類似的法律,而且辣度不少。特別是台灣的《反滲透法》也是有極大爭議,國民黨的馬英九便將「港區國安法」與台灣的「國安五法」與《反滲透法》相提並論。這正好反映了社會上對同一部法律的不同判斷,太過以政治立場先行,未必全然中肯。台灣政治先行的社會環境,對解決台灣當下所面對各種的問題沒有太大幫助。香港人也應該想想,繼續以立場先行去看「港區國安法」,是否就能解決香港當下的衝突,包括其他香港社會面對的深層次問題。
《港區國安法》讓香港人切身感受到中央強硬和做事果斷的一面,一些人不高興,但對香港卻可能是好事,至少會清醒一些,理智地處理問題,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勇武」、「抗爭」、「港獨」、「國際聯繫」。其實,立了法也並非就代表香港人以後便沒有自我發揮的空間,更不會就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因為香港與內地儘管存在多種差異,但香港與中央之間從來都並非沒有商量餘地。2010年,民主黨可以走入中聯辦並令選舉機制推動向前,不就證明雙方存在可以實際推動改變的可能性嗎?現在不少民主派人士譏笑民主黨沒有作為,又或是說民主黨「信錯」中央等,但他們卻不能否認,民主黨走進中聯辦所帶來的,是目前為止唯一一次香港的政制改革。如果不是無理取鬧,泛民議員否決831政改方案之後,中央亦沒有大石砸死蟹,要知道中央從來沒有被任何地方政府否決過自己的決定,那是不簡單的一件事,我們必須理性認識。那些經常順口就講自己會寸步不讓的政客,大家覺得這會為香港帶來什麼成果呢?
口硬解決不了問題,更不符合從政者以市民利益為依歸的準則。立法會選舉就到,這不是暴走於大街上,任意妄為,是香港的法定議政和立法機構,如果有人還是打著「抗爭」心態,最終結果可想而知,就算贏了議席,也不可能有機會給你為所欲為。從政者還是要認清現實,做好分內事,完成市民囑託的工作。而那些曾經沉醉於抗爭的港人或許應該想想,接下來應該把精力放在什麼有用的地方,而不是繼續虛耗香港的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