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殘疾院舍良莠淆雜 社署行動不容遲疑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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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事件」發生後,殘疾人士院舍質素廣獲關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就此回應時表示,社署正「重點監察涉事院舍」,並且會「加強突擊巡查」、「發出勸喻信予院舍」。但以上種種措施,實不過隔靴搔癢。殘疾人士院舍問題由來已久,政府實須正視問題根本。

張建宗指會考慮將院長個人操守,納入續牌條條件。(資料圖片)

可以說,「加強突擊巡查」、「發出勸喻信」,對院舍的阻嚇力成疑。參考社署數據,2013年至今,社署已突擊檢查逾五千多次,並發出逾千封勸喻信,卻未曾取消院舍牌照或停發豁免證明書。據社署網頁,自2011年《私人院舍條例》成立至今,社署更未曾檢控任何院舍。康橋之家至今就曾接獲4封勸喻信,卻一直獲發「豁免證明書」。

現時監管制度千瘡百孔,實令人憂慮,「康橋事件」不過是冰山一角,受害者還大有人在。若政府真的有意解決問題,務必認真執行《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加強檢控,以保證殘疾人士院舍合乎標準;而不是老調重彈。

《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原意是藉發牌制度提升院舍質素;惟過渡需時,在2011年前開始經營,卻未符合發牌要求的院舍,仍可獲發「豁免證明書」,繼續經營。照理,這些院舍應逐步達至申領牌照標準;惟現時在312所傷殘人士院舍中,仍只有40所合乎發牌資格。

《條例》推出已逾五載,要貫徹《條例》原意,政府須交出時間表,要求獲發「豁免證明書」的院舍提高規格。雖社署自言已透過獎券基金,先後撥3,900萬元予私人院舍作改善工程,提升規格,但是,資助只佔工程金額6成,其餘4成由私院支付。私院若「客源充足」,實無多花金錢的動機。事實上,《條例》賦予社署掌院舍的「生殺大權」,社署大可恩威並重、雙管齊下,一方面提供資助;另一方面規定院舍要有所改進,才向其續發「豁免證明書」,並要求院舍在限期前達至發牌標準。

此外,津貼院舍不足、輪候時間過長,殘疾人士被迫入住私院,也令私院無意改進。因此,社署亦須儘快增加津貼院舍數目。

現時津院規管一般較私院嚴格,且獲政府資助,院費更可低至每月2,000 元,是殘疾人士家屬的首選。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也曾指出,政府補貼津院約15,000 元,私院則只能向家屬收取6,000 多元,津院的質素自然比私院高。對家屬來說,私院不過是次選。但由於津貼院舍配額不足,他們只能讓家人入住私院。

據社署數據,現時津院嚴重短缺,興建進度亦遜於預期。2014/15年度,共有2220人輪候嚴重弱智人士宿舍,平均每月只有96.5人輪候成功;中度弱智人士宿舍,有1,784人輪候,每月只有39人輪候成功。配額增幅亦落後預期,據2014/15年度數據,嚴重智障人士院舍預期有270新增名額,實質卻只增加179個;中度智障人士,預期會有41個中度智障名額,實質卻只增加20個。

政府雖然在2010年10月推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向私院買位,但是長遠之道還是提供更多津院服務。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於本年曾向政府提交《長者服務計劃未來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意見書》,建議每年增加 800 殘疾人士宿位,並在 5 年內縮減一半輪候人數。現時香港財政儲備充裕,政府絕對有能力以行動回應社會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