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何以保零僱員僱主?
政府周一(7月6日)公佈了「保就業」計劃首期第三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新一批的29,774名僱主獲得了約77億港元資助,他們合計承諾於今年6月至8月維持33.284萬名受薪僱員,但是當中有部份僱主在名單中列出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居然只有0人,表面意思看來似乎就是他們在這三個月間毋須僱用任何員工。
這些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0人的僱主共有154位,他們在「保就業」計劃下獲得的工資補貼金額逾455萬元。有69名僱主得到的資助少於27,000元(即承諾一位受薪僱員所能獲得的最高津貼額),51名僱主的資助剛好等於27,000元,34名僱主的資助高於27,000元,而津貼額最高的三名僱主更加獲批超過10萬元。
監察機制無從執行
根據計劃官方網站資料,獲批工資補貼僱主的承諾受薪僱員數量即其於2020年3月的僱員總數,而工資補貼金額則是根據僱主選擇按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之間其中一個月份的僱員實際工資計算。換句話說,相關僱主應該是於2020年3月已經解僱了所有員工,但卻採用此前幾個月的員工支薪情況申領津貼。
由於計劃規定補貼金額必須用於支付僱員工資,所以有人可能認為這筆金額正好可以幫助相關僱主重新僱用已解僱的員工。但計劃相當依賴由僱員、工會及社會人士監察僱主正確使用資助款項,然而對於一間不存在任何員工的僱主,試問外人又有什麼辦法得知費用不會被僱主用來中飽私囊呢?
罰款金額無從計算
與此同時,「保就業」計劃對支薪僱員人數未達標的僱主罰則是按一定比率繳付罰款,其計算公式是將當月補貼額先乘以一個跟僱員人數掛鈎的「罰款百分率」,然後再乘以「僱員減幅百分率」;對於承諾受薪僱員總數為0人的僱主,「罰款百分率」為10%,「僱員減幅百分率」則是零減去接受津貼當月有支薪僱員人數後再除以零。
基礎數學知識告訴我們,任何數值除以零的結果都是未定義(undefined)的,因此這個公式下的「保就業」計劃罰則根本無法用來計算出對承諾受薪僱員總員為0人的僱主應該處以多少罰款。正如《香港01》一早就指出的,「保就業」計劃從設計伊始已經縱容漏洞、疏於監管,現在出現上述問題正是主事官員輕侮態度所招致的惡果。
除了受薪僱員總員為0人的僱主外,已公開的三批僱主名單其實還有4,403名僱主實際獲得資助金額多於其承諾受薪僱員總數應該能獲得的最高津貼額,這包括了315名2020年3月僅僱用1人的僱主。我們期望政府能夠亡羊補牢,認真跟進調查這些有較大機會不受外部監察的僱主機構,以免「保就業」計劃真的淪為「保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