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監警會報告 成立調查委員會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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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調查社會騷亂被指越權,早前遭入稟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周裁定監警會研究並無越權。法院判決引伸出兩個要點:一,監警會必須從速公布公眾久候多時的研究報告;二,監警會工作並非調查,只為研究,故港府再無理由以監警會研究作藉口,推搪進行獨立調查。

公開報告不能再拖

社工呂智恆去年10月提請司法覆核,質疑監警會主動調查社會騷亂事件越權及違反《監警會條例》,案件於去年12月獲法庭受理,原定於今年3月24日聆訊,惟因疫情影響延期至本月7日進行,直至16日高等法院正式裁定監警會的研究無越權,判呂智恆敗訴。而監警會原定於今年初公布首階段研究報告,在1月時亦以正值司法覆核為由,決定延遲公開報告。

反修例風波造成前所未有的社會困局,其中警民關係尤其撕裂,各界已有共識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原真相、查找不足,惟特首林鄭月娥一直拒絕,並堅持訴諸現有機制,讓作為「獨立機構」的監警會「調查事件」。故無論監警會的研究結果、甚至質素為何,社會始終期望報告能盡快面世。

「01觀點」曾分析,監警會因司法覆核延遲發布報告無理,特別因監警會本來就不應擔心其工作有越權之嫌,而且法庭在覆核過程中又未有向會方頒下禁制令,禁止公開報告,監警會年初「突然」選擇延遲公開報告,本來就容易惹來猜疑、質疑。現在判決已出,監警會理應盡快發表報告,監警會副主席、建測規園界議員謝偉銓預料當後續工作完成後,報告最快能於5月上旬公開,會方不能再有耽誤。

監警權力不足

社會對立依然嚴重,即使在疫情期間亦未有止息,有需要採取切實行動令傷口撕裂癒合。監警會職能有限,整套監警制度存在的弊病亦相當清楚,從去年監警會邀請的國際專家「跳船」,並批評會方缺乏足夠權力,未能滿足社會期望,至前監警會委員接受媒體訪問,承認會方缺乏調查權構成「掣肘」,難以找出真相,均已戳破監警會能進行獨立調查的荒唐說法。

更甚者,是次司法覆核雖判監警會並無越權,但判詞卻清楚指明監警會研究目的非為就個別投訴調查,和作出事實裁斷,而是希望對事件有個完整的了解。正如前監警會成員、法律學者張達明所言,監警會「不是在做特首要它做的事情,也不是在做市民期待它監察警察有否濫權」,其報告根本解決公眾疑問,可遑論促進社會和解。

張達明認為,法庭判決反映特首無法再找監警會做「擋箭牌」,也沒有任何理由推塘成立一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資料圖片 / 鄧倩螢攝)

疫情肆虐,稍稍緩和此前由反修例風波造成的崩緊狀況,政府理應把握目前已較緩和的局勢,從速進行真正的法定獨立調查,別要重蹈過去覆轍,再次錯失和平時機。如果政府未能在嚴正執法以外展示願意促進社會和解的誠意,只怕會令社會對立惡化,甚至重新激發街頭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