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派錢」紓困不應忽略弱勢社群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周三(26日)公布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當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向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派發1萬元。作為非常時期的紓困措施,「派錢」值得支持,但卻要考慮周全。其中一大弊端,在於移民海外多年、與香港聯繫較少的港人可獲得這筆資助,反而來港未夠7年、較為弱勢的內地新移民卻未能受惠。雖然當局以受惠者是否永久性居民作為「派錢」準則有助避開司法挑戰,但有關做法畢竟忽略了需要援助的一群,違背「紓困」初衷。有見及此,政府有必要補漏拾遺,實踐分配正義。
反修例示威和新型肺炎疫情對經濟民生的打擊非常廣泛,飲食業、零售業、旅遊業更是首當其衝。許多從業員本來就是低下階層,家境不算殷實,疫症肆虐迫使他們增加支出購買抗疫物資,再加上結業潮、裁員潮可能出現,情況相會只會更為嚴峻。在這種情況下,「派錢」肯定是及時雨,問題是能否全民均霑。
撇除少數例外,內地新移民一般都是基層,屬最需要幫助的一群。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內地來港定居未足7年人士」主題性報告指出,香港新移民有約16.6萬人,當中3.2萬人每月主要職業收入低於1萬港元,佔新移民勞動人口四成;同時,包含新移民成員住戶有約11.8萬戶,其平均人數為3.3人、每月收入中位數是17,490元,換言之與《2016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劃定的三人家庭貧窮線(月入1.5萬元)相若。兩組數字均顯示有接近四成新移民處於「貧窮線」以下。儘管我們暫時沒有2020年的最新數據,但基於最近4年本地社會經濟結構沒有重大變化,可以合理推斷現時居港未滿7年的新移民的處境與2016年的情況相差不遠。
《香港01》一直強調,政府應妥善履行公平財政分配的責任,尤其要照顧基層權益。雖然居港未滿7年的內地新移民在法律上不算永久性居民,但他們既然選擇定居香港,而且在不同領域作出貢獻,可能是我們日常見到的保安,也可能是樓下餐廳的侍應,為甚麼要被排除在政府援助之外?事實上,許多人都在質疑為什麼當局寧願援助早已移居海外的港人,變相為他們提供來回機票,也不幫助在這裏落地生根的新移民。
政府擔心如果不設永久性居民的門檻,可能要向外傭、留學生、外勞等群體「派錢」。但要解決上述問題其實已有先例可循──政府在2011年曾通過關愛基金補漏拾遺,向居港未滿7年的成年新移民「派錢」,實踐了分配正義。如今在反修例運動和武漢肺炎疫情的雙重打擊下,新移民較2011年更需要幫助,政府沒有充分理據忽略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