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回顧】「山竹」團結打工仔 車長、清潔工抗爭掀動民心
今年十一月,世界經濟論壇發布《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勞工權益在140個國家中排名116,甚至不如一些落後國家。香港作為世界最先進的城市之一,勞工權益如此薄弱,本屬荒謬;更荒謬的是,官員甚至視惡劣的環境為常態。因為勞資力量懸殊,僱員勢弱,敢怒不敢言。政府應平衡兩者利益,而非偏袒僱主。可惜的是,官員在認識上出現嚴重偏差,2018年的四件大事反映香港的勞工權益未受到充分保障。
「山竹」一役 揭示災後復工安排從缺
其一,很多人說,香港社會分崩離析、四分五裂,其實不然。香港人有一種集體意志,恆久不變,就是勤勞。今年,「山竹過後冇車搭」成為一時熱話,縱然公共交通工具減班,上班族仍是湧進車站,堅持上班。不少打工仔希望工作;當然,也有相當部分人擔心缺勤導致曠工,勤工獎被扣,甚或受老闆指令上班。
事件揭露香港政府沒有完善的停工制度。事發當日,特首林鄭月娥只懂呼籲僱傭雙方互諒互讓,此等說法軟弱無力,脫離民情。或許政府需要時間修訂法例缺失,但其可以藉行政手段避免亂象發生,例如在山竹遠離當日,批准非緊急服務公務員放假,與大型企業商討讓員工放假等。官員反應遲緩,顯然未有以勞工權益為先。
取消MPF對沖 犯職安條例罰則鬆
其二,更赤裸的事例,莫過於補貼商界,以求取商界支持終結對沖安排。全港僱員對強積金對沖也厭惡至極,退休保障本應不能代替遣散開支。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動用300億元公帑,分25年資助商界,實為送給大企業的厚禮。商界反對無理,政府也應提出更適切的建議,例如針對性補貼中小企,大企業則應自行調撥資源。這樣的話,公帑才說是運用得宜。
其三,有媒體揭發僱主觸犯職安條例的刑罰奇低,有僱主更肆無忌憚,多次觸犯同一條例。觀乎關乎生死的職業安全條例,法定最高罰款原則只是五十萬元,最長監禁十二個月,罰則明顯過輕。更重要的是,近年4,500多宗被定罪個案,一半個案的罰金少於8,000元,較嚴重案例的罰金也只是2.5萬元,對僱主不太有阻嚇力。在這基礎上,政府要求僱員體諒,僱員看在眼內,無異於說歡迎僱主得寸進尺。
車長、清潔工忍無可忍 工業行動震動社會
其四,是今年連串的工運抗爭。勞資關係不均,打工仔為三餐,為住屋掙扎,在工作間遇到不平事,能忍多少忍多少,但總會有爆發一刻。年初海麗邨、八月觀塘外判清潔工人罷工,二月巴士車長工業行動,以及九月英航香港基地員工抗議被粗暴解僱,記憶猶新。
幾宗勞資糾紛的肇因不同,但串起來看,就是前線員工拒絕忍受被資方剝削,未能分享經濟景氣的果實:巴士車長底薪低,唯有超時工作增加收入,人手緊絀又只能壓縮休息時間;外判清潔工僱主輕易逃避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在價低者得的承包合約制度下,工人只能賺取最低工資的月薪,待遇也極其苛刻。
猶幸,工人的抗爭略有小成。海麗邨清潔工人取回遣散費及獲加薪,觀塘清潔工的僱主承諾改善員工待遇,巴士公司則稍為提升員工的底薪和津貼,並且把獎金併入底薪。此外,更多人意識到外判制度的刻薄剝削之處,而政府批出外判服務合約,是製造低薪剝削的元兇。市民為工人抱不平,督促政府嚴懲外判商違規行為,以及改革僱傭合約和工作指引。
督促政府改善勞工待遇 不分經濟順逆
民間的督促,必須持續及有力,否則政府只會拋出半吊子的方案,嘗試蒙混過關,未能根本改善勞工權益。運輸署今年更新車長工作指引,特別更次工作時間仍維持最多14小時,無法預防疲勞駕駛。至於外判清潔工合約招標評分,政府建議略為增加工資的評分標準至約12%,在未來標書中加入年薪6%的約滿酬金,在颱風期間上班可獲「一工半」的相關津貼。然而,工資部分的佔比仍然偏低,不足以鼓勵外判商提升薪酬,該建議又沒有要求僱主提供所有工作工具。更關鍵的是,政府不應任意外判工作,應以工資中位數標準,直接聘請員工擔當長期崗位,帶頭提升業界待遇,制止外判歪風。
2018年,香港即使全民就業,但也蓋不住種種勞工問題。2019年,世界經濟充滿暗湧,香港難以獨善其身,失業率大有回升之勢。當年,香港正值亞洲金融風暴時,僱主高舉「共渡時艱」,僱員遭裁走減薪削福利,這顯然是勞資權力不平等所造成的結局。事實上,經濟不景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是勞資雙方並同承受的,而勞工必然是弱勢的一方,更需要政府扶持。就此,政府應加強對勞工的保障。我們期望,在新的一年,政府能夠認識到市民的困境,站在市民一方,訂立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