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減工時益處多 政府應全面推行五天工作周及標準工時
上周五(7月13日),中國社科院發佈《休閒綠皮書:2017-2018年中國休閒發展報告》。報告指「休閒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成為發展要務的當下中國,休閒發展面臨重要機遇,也存在各種不足」,其不足表現為休閒時間不均衡、不充分、不自由。報告還建議,在勞動生產率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可實行每天工作9小時的四天工作周(36小時)。
事實上,四天工作周並不是什麼新的事物。早在1930年,經濟學家凱恩斯就發表過題為《我們的後代在經濟上的可能前景》的演講,他預測隨著生產技術的進步,人類將在21世紀初期迎來「悠閒與豐裕」的時代,屆時,人類每周將只需工作15小時。對於習慣了長工時的香港人來說,每周工作15小時仿佛天方夜譚。過去幾屆政府在立法規管工時上拖拖拉拉,直至去年七月新一屆政府上台,「合約工時」無疾而終,而「標準工時」更幾無可能於本屆推行,面對此情此景,港人無不氣餒。
對比世界其他發達經濟體,香港工時之長可謂臭名昭著,香港的削減工時之路業已落後一大截。而就算對比內地,香港亦落於人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36條,內地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反觀香港,「合約工時」缺乏勞資共識,政府以各種理由拒絕推行「標準工時」,最終以毫無約束力的「工時指引」敷衍了事。
部分人質疑內地雖有眾多法例保障勞工權益,但實際執行效果成疑。然而,觀乎本次中國社科院發佈的《休閒綠皮書》,內地至少已經注意到問題所在,並有意進一步改善現狀。相關報道提到,中央電視台、國家統計局等聯合發起的「中國經濟生活大調查」結果顯示,除去工作和睡覺,2017年中國人每天平均休閒時間為2.27小時。相比而言,美國、德國、英國等國家國民每天平均休閒時間約為5小時,兩者相差近一半。有分析指出,社科院此次報告的研究結論具有很強的政策意涵,即休閒已成為影響居民幸福感和生活滿意度的關鍵變量,而且,休閒對居民幸福感及生活滿意度的提升作用大於收入因素。
由此,社科院對全國休假制度中長期改革提出建議,改革預期分為三個階段,循序漸進,逐步達致全國範圍內實行四天(36小時)工作制。具體措施如下:第一階段(2020-2025年)先於東部地區的某些行業國有大中型企業試行四天(36小時)工作制;第二階段,亦即從2025年起,在東中部地區的某些行業實行四天(36小時)工作制;第三階段,亦即從2030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四天(36小時)工作制,同時延長職工退休年齡。
中國社科院此次的報告再次將「工作-生活平衡」的話題擺上檯面,供大家討論。坊間對削減工時的質疑主要有三點。第一,減少工時會降低生產力;第二,薪金下降;第三,由於個別行業(例如服務業)的性質所限,四天甚或五天工作制並不現實。
觀乎其他發達經濟體的經驗總結,以上三點反對意見皆為迷思。縱觀世界上最富裕的幾個經濟體,高生產力與低工時有明顯的相關性。以連續兩年榮登全球生產力之冠的盧森堡為例,該國2017年的工時為1,512小時,比起2016年的1,643小時縮短近130小時,生產力亦有提升;另外,英國《衛報》亦有報道,荷蘭、德國比英國分別少工作5、6小時,然而,兩國的經濟表現皆好於後者;第二,既然員工在減少工時的情況底下生產力會有所提升,削減工作時間所造成的損失便可以得到彌補,因此,員工薪金應不會有太大調整。即便有調整,實施標準工時的前提是政府立法完善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以保障勞工享有適足工資;第三,有些行業(例如酒店、餐廳及醫院等)確實難以只運行九小時或者每周工作四天。然而,香港人多年來爭取的只是五天工作制,政府早已推廣多年,現實上亦都可行,僱主如果肯聘用多些人手,僱員仍然可以享受同樣的假期安排。
上述分析仍然停留於算經濟賬,但縮短工時除了經濟上的考慮,更重要的目的應該是保障勞工權益,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市民從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來,便可以有更多自由時間進修學習、照顧家人朋友、參與社會活動、修養生息或旅遊娛樂。
以香港今日工時之長,政府實在沒有理由繼續枉顧市民福祉,對「長工時」聽之任之。如果政府覺得「四天工作周」對香港來說遙不可及,全面實行「五天工作周」則不能再拖延。2006年起,政府已於各部門分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以改善公務員的家庭生活質素。既然政府一早明白充分的休閒時間對員工家庭生活的重要性,是否應盡快訂出時間表,全面推行五天工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