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前規劃署長受訪 謬論連篇 漠視市民窘境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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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名前規劃署署長接受團結香港基金旗下組織「政策‧正察」訪問,談論棕地發展。他們對全面發展棕地抱有質疑,因為棕地並非如坊間所想有充份的基礎設施;政策甚至會招來反效果,例如令綠化地轉作棕地,破壞環境;更指不應將所有私樓視為豪宅,認為這些說法是「絕對錯誤」。三位署長照理對規劃政策甚為熟悉,惟訪談中的說法錯謬甚多,實在難以服眾。

在訪問中前規劃署署長梁焯輝指出,取締棕地會影響綠化地,惟這說法實在本末倒置。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所有人需要經過申請才能改劃土地用途;在大部分情況下,自行改變土地用途,即屬犯法,可被檢控。誠然,過去有不少人破壞綠化地,申請轉作棕地,但是問題在於政府的罰則過輕,甚至對違法者百般遷就,種下惡果,當中天水圍泥頭山事件即屬一例。

另一方面,可藉保留棕地保育綠地的說法,更與事實不符。觀乎土地供應專責小組2017年11月提交立法會的《善用現有土地》文件,在210幅具房屋發展潛力用地中,有近半涉及綠化帶,這些地帶本屬郊野公園的緩衝區,大部分擁有自然生態環境,發展並不理想。解救綠化帶之道,在於優先發展棕土;反之,如果保留棕地,只會犧牲更多綠化地帶。

事實上,當日一同受訪的前規劃署署長凌嘉勤,2012年至2016年在任期間就因「見縫插針」而被批評為「盲搶地」,民間多番要求政府落實棕地優先發展,保育綠化帶,卻未被理會;由此觀之,發展綠化地不但不是規劃署的禁忌,更屬恒常政策。如今由前規劃署官員親述綠化帶保育,難免予人貓哭老鼠之感。

棕土定義:
在香港,棕地一般指位於新界鄉郊地區的農地,特別是相對平坦及較容易到達的地區。這些地區一直充斥各式各樣的工業活動,例如露天貯物、港口後勤設施、工業工場、物流作業、回收場、建造機械及物料貯存等,大多是不配合周圍環境的工業活動。
出處:立法會資料文件《棕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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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嘉勤在訪問期間又強調,並非所有棕地都已有道路及配套,適合發展。但實際上,相對於未經平整的綠化地,發展棕地的難度應該較低,他的說法,實不過是延續在任期間「保育棕地」的政策而已。再說,如果交通不便、欠缺基礎設施可成不發展的理由,政府理應不考慮發展地產商的農地。但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早在大辯論開始之前,已然提出協助地產商興建基礎設施;可見前期基建不足,根本難成不發展的理由,問題只在於政府的意向而已。

至於他不反對市民將私樓等同豪宅,則可見其脫離社會現實。須知道,香港的樓價正處於歷史高位,樓價遠遠拋離市民的負擔能力,現時連天水圍嘉湖山莊等「上車盤」,亦已呎價破萬,對於一般市民來說,已經無異於豪宅。在這前提下,市民要求政府多建按市民負擔能力定價的資助房屋、公營出租房屋,可謂合理至極。

縱觀三名退休官員所言,明顯與現實相差甚遠,也漠視民生問題嚴峻。觀乎房署的最新數據,公屋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已然增加至5.1年,居於劏房者眾。可惜的是,一眾既得利益者對市民困苦置若罔聞,而一些「社會精英」、官員,不但未發揮專業知識,為民解困,反而助人為惡。隨着土地大辯論展開,市民固然要積極參與、發表意見;一眾社會精英更應反思他們的從政初心為何,到底是要服務市民大眾,還是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