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局長危危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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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份《施政報告》9章228段,附件臚列138個工作指標。全份文件雖然上百頁,許多人都留意到行政長官李家超點名一個決策局未如期完成工作,那就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李家超在附件首先交代六個項目至今未能按原定指標完成執行,包括就引入公司遷冊機制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就交椅洲人工島開展環境影響評估的法定程序等,並說「上述六個未完成項目有可接納的理由」。但他隨即表示文體旅局沒有如期公布《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藍圖》),這是否反映這項工作的延誤並沒有「可接納的理由」?

我已指示文體旅局局長必須盡快完成這項工作,雖然文體旅局在本屆政府上任時才成立,職務範圍廣、工作量大,但必須實踐「以結果為目標」,以符合公眾期望。我會監察進度,期間文體旅局可尋求指導和協助。
2024年《施政報告》附件

特首表示《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是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但其實早在前年,李家超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已指出「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將領導由業界翹楚組成的『文化委員會』,制訂『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完善產業生態圈建設」。

2022年《施政報告》沒有為制訂《藍圖》設下時限,亦沒有將其列入附件的「指定項目指標」之中。到了去年,《施政報告》就指出「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今年內將公布和推展《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值得留意的是,去年《施政報告》發表於10月25日,距離年終只得大約兩個月時間,當時特首既說「今年內」,照道理應預期這項在一年前已提出的工作,文體旅局局長快將完成。

一方面,文體旅局的確「職務範圍廣、工作量大」。但另一方面,成立文體旅局的初衷正是因為「相關政策分散在民政事務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安排並不理想」,「文化藝術、創意產業、體育和旅遊業的發展相輔相成,互相帶動」(出自2022年1月官方文件《政府架構重組》)。所謂「職務範圍廣、工作量大」並不是當局包攬風馬牛不相及的繁多工作,而是範疇有所重疊。既是如此,是否有「可接納的理由」,外界大概不難猜測。

無獨有偶,特首李家超周四(10月17日)在立法會說明「發展旅遊熱點工作組」 時,又表示由政務司副司長加強跨部門統籌,並不是要「拿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的責任。他強調局方才是問題的責任人(ownership of the problem),「一個局本應負的責任不會因為有了委員會就給了委員會」。

文化、體育或旅遊工作做得不足,不管是球星獻技的安排是否有不足,抑或是元旦內地旅客滯留事件,抑或是啟德郵輪碼頭交通混亂,甚或是西九文化區財政問題,當然是文體旅局的責任。但當局如果未能夠「以結果為目標」,未符特首要求以至公眾期望,管轄文體旅局的政務司司長又有沒有責任?司長有沒有「以結果為目標」,確保他所領導的政府部門能夠「做實事、做成事」?從這個角度看,問題就不只是《藍圖》能否在今年內公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