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收費「先行先試」計劃報告〉閱後報告

撰文:賈文絮
出版:更新:

1、雷聲大、雨點小

這份〈「先行先試」計劃報告〉共17頁,包括正文6頁,附件10頁(部門名稱及日期自佔1頁)。17頁看似有一定份量,但讀下去卻發現內容不多。例如正文第12段「綜合各持份者的主要意見」,跟第16至18段「整體觀察」內容甚似,差不多只是換個形式、換個寫法。

不知道這樣的報告當局要花多少天完成。就當是本周初寫好,距離4月1日「先行先試」計劃展開也只是七個星期。報告說「在為期約兩個月的試行期間」,不能算錯,但也略嫌勉強。只在14個試點處所試行了七個星期,能有多少經驗總結?

2、半杯水,空或滿?

推行了不到兩個月,當局就談「『先行先試』計劃的結果」,有多認真可想而知。而結果是什麼?在指定袋使用率方面,院舍、食肆和政府大樓等一般都全部合規,商場的使用率大致約七成,公營房屋及私人住宅「只有」約兩成至五成多不等,「三無」大廈「只有」約兩成。

數字是客觀的,用字卻不一定。兩成、五成人取用指定袋是「只有」抑或「仍有」?考慮到政策不是強制執行,指定袋純粹自願取用,加上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不用理會,只得極小撮被選中的處所要參加,再加上只試行了幾個星期,兩個月時間還不到,甚至盛傳連政府也打算擱置計劃,無心積極推行,筆者看來這杯水是半滿而非半空。這樣也有兩成、五成人取用指定袋,只要全港落實一年半載,數字豈不更高?

3、有政策,沒感覺

讀這份報告,很難不感受到矛盾。一方面,當局在第2、第3段大書推動回收的工作,包括廚餘收集點由2022年中約170個大幅增加至現時超過1100個,全港八成(171 個)公共屋邨已安裝合共605個智能廚餘回收桶,「綠在區區」公共收集點由2022年7月約160個增至現時約220個,回收便利點服務覆蓋約120萬公共屋邨人口。

但另一方面,參與試行的住戶認為「應先增加或加強回收配套(特別是廚餘回收桶)」,商場商戶認為「應先增加或加強教育及回收配套設施(特別是廚餘回收桶)」。為什麼政府自詡加強了回收,社會卻沒有感覺?

再者,住戶「不理解立法原意是要推動減廢回收」,甚至有居民誤以為「先試先行」需要付費買指定袋,所以沒有取用指定袋。這樣巨大的落差,報告為什麼沒有說明是誰的責任?

4、錢錢錢錢、錢錢錢錢

第12段綜合了四種持份者的主要意見,當中除了清潔/前線員工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提到「錢」。住戶認為「指定袋收費過高,增加市民經濟壓力」,商場商戶「認為在經濟環境差的情況下實行垃圾收費是勞民傷」,處所負責人/物管公司/清潔承辦商表示「指定袋收費過高⋯⋯於現時較差的經濟環境下,增加財政壓力」。

「錢」當然是大問題,但絕非不能解決,關鍵在於扭轉現在徵費所造成的懲罰觀感,還原鼓勵減廢、推動回收的良好性質。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早就建議政府,制定一個合理的家庭基本自用「免徵額」,即每個居民家庭每月可免費領取一定數量指定垃圾袋,保障絕大部分市民不增加額外日常開支,將「用者自付」的主要對象聚焦在少數超量使用的家庭。

5、清潔/前線員工

毫無疑問,清潔工的處境、工作量必須得到重視。大部分參與試行計劃的清潔/前線員工表示實行垃圾收費有難度,工作量及時間增加、工作變得複雜和改變工作流程帶來不便,同時需要很長時間了解和適應,甚至有幾位表示垃圾收費實施後不會再從事清潔行業。

但為什麼政府合署36名清潔員工全均表示實行垃圾收費沒有難度,不認為工作變得複雜、不便或有額外工作量,並會在推行垃圾收費後繼續從事清潔行業?從動機推算,當然可能跟他們在政府合署工作、說話比較謹慎有關。

但不能忽略的是,政府大樓領取和使用指定袋均達到100%,管理公司亦表示沒有特別意見。一個合理的推斷是,只要丟垃圾的人配合得好,收垃圾的工作就不會困難。所以說到底,還是政府有沒有清晰指引,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市民減廢及正確回收。

又,即使不做垃圾收費,平常也不是有人將垃圾亂七八糟地丟到公共收集處?政府何時鼓勵過大眾正視問題,減輕清潔員工的辛酸?

6、沒有說的是⋯⋯

讀報告不只讀它說了什麼,也要看它沒有說什麼。對於每個清潔員工,包括住宅、院舍、商場和政府合署的清潔工,當局都問及他們在垃圾收費實施後會不會繼續從事清潔行業。但既然政策會影響日常工作流程,令工作量及時間增加,為什麼不問他們政府、住戶或商戶多做什麼,會令他們支持垃圾收費?

「先試先行」計劃不只是為了辨認垃圾收費實施時可能遇上的問題,更是為了提早解決問題,「務實地為垃圾收費作出部署」。但整份報告就只是強調不同持份者的負面意見,卻沒有探討解決方法,難免令人疑惑當局有多少決心推展政策。

回看當初,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將垃圾收費提出「先試先行」,明言是為了把握時間向社會各界更具體地解說垃圾收費,以及作宣傳教育和實地展示。現在當局宣傳和展示的卻是困難、批評、憂慮、不可能、不可能和不可能,幾乎令人想拋下一句「無心就不要做了」——不過恰恰相反,當局更須「扚起心肝」,積極解決問題。說好香港故事,不是應該包括說好香港環保故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