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暢、張欣宇|垃圾徵費路在何方?變「全民徵費」為「全民參與」

撰文:張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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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欣宇專欄|劉暢、張欣宇

通過經濟誘因(如垃圾徵費)促進廢物分類回收, 是一個在全球範圍內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廢物管理經濟措施。然而這項措施在香港醞釀近20年,幾經波折,即使已接近法定實施日期,社會各界對政策推行的質疑之聲依然不絕於耳甚至愈演愈烈,令到政策的實際落地遲遲難見曙光。面對諸多關切,一個負責任的管治團隊,當然不可能對市民的強烈憂慮視而不見;但另一方面,推動廢物分類回收攸關香港未來的可持續發展,斷然擱置也會讓香港淪為國際笑柄,同樣令大批市民感到失望。因此, 在這個困難時刻,本文希望提出具體的方案建議,讓政府可以在面對兩難時,通過循序漸進的推進模式,輔以靈活的激勵約束機制,以智慧和擔當推動這項的關鍵之舉。

結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包括回收設施的覆蓋以及經濟復甦的階段),政府可先制定一個合理的家庭基本自用「免徵額」:即每個居民家庭每月可免費領取一定數量由政府統一提供的指定垃圾袋。這一做法類似於在垃圾收費中設置「起徵點」,在保障絕大部分市民不增加額外日常開支的同時,將「用者自付」的主要對象聚焦在少數超量使用的家庭。目前公共屋邨和相當一部分私人屋苑原本就存在每月派發垃圾袋安排,因此,由政府統一提供基本自用的指定垃圾袋,一定程度上可以扭轉目前相當一部分公眾將政策視為「全民徵費」的觀感。

同時,政府可以給予市民選擇權和參與感,讓家庭自主選擇是否領取政府免費提供的基本自用垃圾袋。對於主動放棄領取基本自用垃圾袋的環保先行者,給予其當月內以五倍積分參與「綠綠賞」計劃的激勵,提升這部分市民參與垃圾減量的積極性,以正向激勵的模式促進轉廢為材的行為。這一做法,同樣體現出循序漸進的理念:家庭用戶只要每月能夠堅持增加回收比例,當存餘的指定膠袋足以應對下個月的基本棄置量時,便可以高額「綠綠賞」積分代替領取新一期的指定垃圾袋。事實上,類似「以獎代補」的政策工具已在內地得到廣泛應用,對於調動社會參與積極性、培育環保市民意識大有裨益。

如此安排,既可以扭轉部分公眾目前存在的心理抵觸,為政策的落地爭取更多社會理解和支持,解決當下最大政治難題;也可以鼓勵更多的市民成為回收分類的參與者;而由於實際徵費群體聚焦於佔社會少部分的超量使用者,更可大大減少政策落實時的執法難度。

隨著未來整體政策運行進入正軌,當全體市民已經習慣使用指定垃圾袋,而社區回收配套設施亦更加齊全,更多公眾開始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後,政府可以考慮逐步調整免費提供的基本自用垃圾袋數量,進一步加大經濟誘因,讓更多人參與垃圾分類,形成正面循環。當然,在整個過程中,政府需要保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廢物管理意識,引導公眾形成綠色生活方式,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等。隨著多管齊下的努力,香港才有機會真正實現過程分類、轉廢為材、末端無害的固體廢物管理政策目標。

香港促進廢物回收循環利用的政策經歷了太多蹉跎與反覆。但我們必須再次強調,以經濟誘因推動分類循環,不是政治議題,而是治理問題,不應被簡單化為一個「徵不徵稅」的是非之辯,而更應被視為推動社會固體廢物管理模式革新的「當務之急」。在這個關鍵節點,特區政府應當拿出魄力和擔當,以開放務實的姿態「為民所想、因民所需、順民所願」,大刀闊斧優化改善計劃,遊說爭取最大社會共識,避免一項旨在推動固體廢物回收再用的良性政策,在執行中變了味,淪為公眾眼中的「全民徵費」。

我們相信,透過設立合理的基本自用門檻設置,外加積極的回收獎勵機制,政府能夠確保市民生活成本不會因此而顯著增加,亦能保持鼓勵市民參與減廢回收的動力。期待通過循序漸進的執行路徑、靈活有度的激勵機制,政府在全社會重新凝聚共識、形成合力,讓優化後的垃圾徵費真正成為香港固廢管理體系革新的「關鍵一棋」,協同各方力量共同開創香港環境治理的美好明天。

作者劉暢博士是香港新方向總召集人,張欣宇是立法會(新界北)議員、香港及英國特許工程師、香港新方向成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