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預繳式消費立法:循環討論下的新出路

撰文:江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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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專欄

舒適堡的結業事件再次將預繳式消費問題推向了公眾視野,觸發了社會各界對立法規管的熱烈討論。作為關注此議題的一份子,我與眾多人士一同呼籲政府加快立法步伐,確保消費者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在此背景下,設立冷靜期的建議再度被提及,試圖為預繳式消費的規管帶來一股清風。

自1997年以來,預繳式消費引發的商家倒閉、消費者維權難題,以及隨之而來的立法建議與冷靜期爭議,似乎成為了一場無休止的循環劇。每次事故雖商戶不同、受害規模各異,但核心問題與解決方案的討論總是雷同。這樣的場景不僅讓市民感到無奈,更促使我們反思:政府是否應讓這一出鬧劇持續上演?

與此同時,全球消費者保護的腳步並未停歇。中國、澳門、西方及東南亞多國已構建起完善的消費者保護法律體系,對消費合同內容及不公平營銷行為實施嚴格監管。部分地區甚至針對長者及網購群體推出特別保護措施,彰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時代進步。

冷靜期制度,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有效手段,並非新概念。早在1967年,紐西蘭便通過立法,為非現場交易的合同引入了七天冷靜期,並要求商戶在合同中顯著標明消費者的取消權利。這一舉措有效遏制了因沖動消費導致的權益受損問題。

尤其,在預繳式消費的重災區——健身行業,澳洲新南威爾士州的經驗值得借鑒。該州在經歷多起健身中心倒閉事件後,通過立法形式限制了預付會費的期限,並強制設立信托戶口以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同樣,歐洲多國在網購領域也引入了類似的保護措施,如14天冷靜期及商戶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強化了消費者權益。

面對預繳式消費問題的持續發酵,香港在立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已擱置太久。過去二十五年間,我們反覆討論的議題並未因時間推移而失去意義,反而因商戶接連倒閉、市場秩序混亂而變得更加迫切。如今,特區政府必須擔當起責任,亡羊補牢,加快消費者保護立法進程。

在立法建議中,我們應明確界定不合理及不公平營銷手法,並對預繳式消費實施全面規管。具體措施可包括:限制預繳費用上限、設立信托戶口以保障資金安全、提供合約及產品基本資料以供消費者參考,並設立冷靜期讓消費者有時間冷靜思考。此外,統一處理消費者投訴並引入集體訴訟機制也是提高維權效率、彰顯公義的重要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集體訴訟機制的引入早已被法律改革委員會提上議程。該機制不僅能夠有效應對大規模消費紛爭,還能通過集中訴訟資源、降低維權成本來提升消費者維權意願。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建議至今仍未得到實質性推進。

總之,預繳式消費立法已迫在眉睫。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城市,必須堅定地站在消費者一邊,通過立法手段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這不僅是對消費者的負責任態度,更是維護香港國際形象、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我們期待政府能夠抓緊時間、採取果斷行動,讓預繳式消費的立法儘快落地生根。

作者江玉歡是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執業律師。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