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施政報告|普及「院舍離世」 政府可以這樣做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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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范寧、陳培興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4年施政報告》提及加強對末期疾病病人的晚期照顧服務,包括在居處離世的配套措施及加強生死教育,務求提升末期病人臨終的生活質素,以及促進親屬在病人病重期間以至離世後的福祉。

現時本港近九成半人在急症醫院的病房離世,臨終舒緩服務有限,急救措施或延長生命卻未必貼近病人福祉。近年各界所推動的「預設照顧計劃」包括自主照顧安排和治療取態,以及其他如臨終心願、家庭關係、回顧生命歷程等心靈需要;在陪伴親人走最後一程常常難以在急症病房實現,故此這些臨終關顧更顯奢侈。

幸而,欣悉早前政府刊憲,由本年度6月3日起,於院舍離世的院友如被診斷為末期疾病,在離世前14日內曾接受註冊醫生診治,證明死於自然原因,則該死亡個案便毋須呈報死因庭。此舉讓「居處離世」受院舍、社福界廣泛討論,使病人有機會如願,實屬病人福祉。

目前法例雖已修訂,但院方、市民、家屬以及社福各界仍有憂慮,包括相關的「吉利」觀念,老友記目睹院友離世的不安情緒,社福界、院方的實際執行及人手額外培訓,都令管理層和前線百上加斤,卻未獲悉政府的具體支援配套,更甚者擔憂家屬投訴等,這些疑慮此起彼伏,沒完沒了。

誠然,適應新政乃需時間,我們希望提出以下建議,協力推動「院舍離世」之普及願景。

加強院舍支援並增撥資源:以五年時間為現有院舍建立寧養房、持續提供同工訓練,繼續透過「賽馬會安寧頌計劃」提供恆常臨終服務配套,促進院舍上下能妥善提供服務。

成立跨局、跨政府部門之協助機構:以監管、制定、統籌及協調居處離世的相關服務,此建議可參考現時基層醫療署之形式。

促進院舍建立「臨終服務管治委員會」:委員會可邀請具醫護背景人士加入,以作監察及因應相關臨終服務提出建議;並定期向政府提交臨終院舍服務發展的建議和報告。

透過社區藥房或協作的醫護服務單位提供臨終舒緩藥物:現時社區註冊西醫並不常常儲存臨終服務所需之藥物,故可考慮讓社區藥房提供相關藥物支援。

在社區和醫管局內廣泛宣揚「院舍離世」之訊息及好處:讓醫生、護士、醫務社工、病人資源中心等清楚院舍能提供的相關服務,以便蒐集資訊提供給病者及其家屬。

建立院舍質素認證制度:政府應將能提供良好「院舍離世」服務之院舍定為優良院舍;同時讓「預設照顧計劃」界定為院舍之恆常服務,提供予新入院舍之院友。

提供資助予經濟有困難之「居處離世」臨終者及其家庭:政府宜提供資助予經濟有困難之臨終者及其家庭,因為在居處離世牽涉不同專職服務及離世後的遺體處理費用,包括醫生費用(評估、診症、簽署死亡證)、醫療費用(如護士、物理治療、營養師及特別的食餐、情緒支援等)、殮房儲存費(因遺體不能運回公立醫院或公眾殮房,而只能運送到私營運作之殮房,這對弱勢社群來說是一大負擔)。

院舍配套與所需支援

實際服務上,過往院舍在緊急情況多召救護車,照顧患者至辭世的經驗未必豐富。因此,如何讓有經驗的醫生、護士甚至保健員等恆常出現乃院方一大難題,稍舉一例,現時政府提供的CGAT 醫務團隊每14日接觸臨終病人也未必容易。此外,院方仍需照顧員工對政策的顧慮,從理想到落實願景並提供人性化之服務,仍有一段距離。

所幸是,院舍實現「居處離世」所需的醫療設備不多,亦不必到醫院級數。若能有監察儀器、特設衛浴和按摩設備、臨終寧養房並改動現有設施用途及更新空調已很理想。而問題是,相關的「升級」費用由誰負擔,是院舍、政府、家屬還是透過特定的資助計劃,至今仍未有普遍定案。

立法後,持份者之間的服務關係亦會改變,以往院舍醫生負責診症和開藥,如今參與離世服務,或需時適應與院友及其家屬建立關係,安撫臨終患者或家人之情緒需要,同時院舍亦需要與醫生護士更緊密溝通,以上種種因應新政的人事變化,都需要時間磨合、累積經驗並接受培訓,方能順利推進居處離世。因此,當務之急除增撥資源於院舍以提升硬件裝置、照護設備及寧養房等,廣泛為醫護團隊乃至員工上下提供生命教育培訓,讓他們能夠妥善接洽病人與家屬亦相當重要。

「院舍離世」勢在必行,各持份者應勇於求變,不論是醫護、院舍前線或管理層,甚至家屬、院友、生命教育者亦需要齊心協力,長遠使服眾明白到「在院舍離世比在醫院好」的事實。我們深信社福界絕對有能力讓「院舍離世」全面實踐,讓臨終病人在熟悉的環境、悉心的照護下得到尊嚴和平安,並由至親陪伴圓圓滿滿走好這趟人生之旅。

作者范寧醫生是毋忘愛主席,陳培興是「居處離世」臨終服務者。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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