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害了,行政主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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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屆政府對行政主導的重視,已經是毋庸置疑。在行政主導的理念下,特首李家超周二(5月9日)表示,將現有、在立法會舉行的行政長官答問會改做互動交流答問會,由特首擬定交流議題。政府的立法工作亦相當順利,最新是《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周三(5月10日)在立法會獲得三讀通過。

這次修例涉及海外律師能否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律政司2月向立法會提出立法修訂,3月提交《條例草案》。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在3月31日及4月4日兩次開會審議,對《條例草案》不提修正,《條例草案》於是在本周三的立法會會議上獲得三讀通過。根據修訂後的《法律執業者條例》,行政長官將為海外律師能否參與涉及國安案件把關,而且其決定不受任何挑戰。

行政主導亦體現在地區治理。根據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四成議員將由行政長官委任,各區區議會亦由民政事務專員作主席。由立法會到區議會,由有立法實權到只是諮詢機構,政府都將行政主導的原則進一步體現在其中。

厲害了,行政主導。不過,然後呢?

5月10日,立法會會議通過《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訂明除非有例外情況,否則不得批准海外律師以專案方式參與國家安全案件的審理。(林靄怡攝)

行政主導更要用在經濟、民生

主導權是工具,不是目的。行政主導,是為了達到良政善治的目的,也就是讓香港經濟得到發展,市民生活水平提升。人工智能來勢洶洶,政府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方面,有沒有善用行政主導的能力?電費加價,公共交通加價,政府除了看似無奈地尊重合約精神,有沒有行政主導的方案?我們的醫療人手供不應求,在增加專業培訓方面,有沒有行政主導?北部都會區是香港未來房屋需求的關鍵,政府在收地發展方面,有沒有行政主導?抑或只是在等待私人發展商入紙參加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拿出一兩公頃土地蒙混過去?

新界閒置的棕地和農地不少,政府應該行政主導地加快規劃,推進發展。為了改善私樓供應,近兩屆政府在賣地的時候已加入了限對象、限呎的條件,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能否做得更多,例如徵收一手樓空置稅以加速供應,或者鼓勵一定單位先租後買以幫助中產置業?早前商業地皮接連流標,九龍東的核心商業區前景尤其不樂觀,行政主導的政府應該如何用行政措施、立法手段加快起動九龍東?還有躍動港島南?

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政治制度,這屆政府都展現出了行政主導的強勢。不過在土地、房屋、交通、經濟、醫療……方面,如果市民無法真正受惠,感受到益處,那麼這屆政府即使再強勢地強調行政主導,又有何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