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何懼之有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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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十多年,泛民主派都是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最大聲音。現在陣營瓦解了,社會上反對政府的聲音也不多,但有趣的是,建制派卻有不少聲音反對23條立法,或者至少是「拖住先」。

最鮮明主張政府應押後23條立法的,要數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他在報章撰文舉出四個原因,包括要聚焦「拼經濟」,專注於加強聯通世界,避免台灣藉機抹黑「一國兩制」,以及需時詳加研究。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亦指出,不要給西方勢力藉口打壓香港。

「拼經濟」同時可完成立法

沒有人會否認香港必須「拼經濟」。事實上,世界各地每一個政府都應該要「拼經濟」。經濟不興,社會無以發展。但「拼經濟」跟23條立法從來都不是非此即彼,後者的主要負責部門必然是律政司及保安局,社會看不到為什麼他們積極草擬法例,會分散了政府「拼經濟」的能力。同樣地,也看不到為何會妨礙香港聯通世界。畢竟香港現在已有了《國安法》,但仍然與新興市場以至歐美作經濟往來,23條立法與香港聯通世界顯然並不對立。

若說台灣藉機抹黑「一國兩制」,或者西方勢力藉口打壓香港,若然對方有此打算,只怕香港立不立法也會被利用作為藉口。簡單如地政總署在賣地招標中加入國安條款,也可以成為抹黑香港的材料,難道政府官員以後都得投鼠忌器?再者,解說政策、釋除疑慮,本來就是官員的責任。若然台灣和西方勢力要扭曲23條立法,李家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以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要做的就是正面回應,說明箇中法理。

解說政策、說明法理是官員職責

詳加研究當然應該,但香港政府的23條立法工作已經廿年。即使近年中美角力,安全形勢丕變,但《香港國安法》亦頒布了兩年半,主事官員理應已有充份時間及參考,足以就23條立法。事實上,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的背景是港府一直未就23條立法。而香港若能完成23條立法,相信亦會更適切香港的社會需要以及普通法傳統。與其說23條立法會令香港的發展分心,或者予人口實,不如說完成這個憲制責任,正正可以掃除不確定性,讓香港以至國際社會都清楚香港的法律秩序。

李家超星期二(14日)表示「目標沒有變,即是我們希望盡快可以在今年完成,否則仍希望在下年完成」。今年能夠完成的事情,政府沒有理由等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