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區未收地先破壞 有方向應早坐言起行

撰文:倪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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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地環保組織發現新界北部蠔殼圍一帶土地違例發展、剷除植被與傾倒廢物等問題嚴重,而且當局取締措施亦不足夠。地政總署與分區地政處表示會繼續跟進在涉事政府土地所採取的管制行動,規劃署則稱部分個案在經過視察與執法後已獲規劃事務監督信納情況得到改善,環保署亦強調必定會對該區的違法行為採取相應行動。

上一屆政府去年公布《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提出建設南生圍、三寶樹、蠔殼圍濕地保育公園,又指政府將會「按時分期漸進實施」收回這一帶地方具保育價值的私人濕地和魚塘,以便「進行更有效益的管理及利用」。不過,現時當局仍在為此一計劃開展策略可行性研究,預期最快能於明年年底完成,故此具體收地或其餘相關工作都未見明顯進度。

長春社調查發現,蠔殼圍一帶至少10處生態敏感地被破壞。(林穎嫺攝)

當局執管力度有待加強

可是保育規劃出台不久後就有相關地段遭受破壞,難免引人質疑這是持份者打算製造「既定事實」來避開納入保育範圍。偏偏規劃署對此卻欠缺重視,要求恢復原狀或強制執行的通知對象並不全面,接納業權人完成規定事項的標準亦被質疑相當鬆懈,未能真正協助讓土地回復破壞前舊貌,此舉容易向公眾發出保育規劃毋須重視的錯誤信息,似非規劃部門應有之義。

懲罰欠缺阻嚇力也是讓違例行為擴張惡化一大要因。譬如今次環保署便表示有一宗涉及於自然保育區內進行建築工程而無申領環境許可的案件最後只被罰款8,000元,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26條規定首犯該罪行刑罰的簡易程序罰款5萬元、監禁半年與公訴程序罰款200萬元及監禁半年上限存在頗大差距。假若非法行為禁之不絕,當局實有必要考慮提高罰則。

與此同時,主事部門亦得進一步善用科技來加強執管力度。規劃署近年引入無人機進行搜證工作和監察地盤狀況來協助處理違例發展,環保署也利用配備人工智慧功能的監察攝錄機自動辨識非法棄置廢料行為,但是它們以及其他部門應用新科技的範圍顯然尚有進步空間,像是航拍監控的規模與頻度可以大幅增加,而設置監察攝錄機的位置亦不當只限於少數黑點。

蠔殼圍近燈柱VG3116的土地,由車路剷入魚塘,亦有堆泥的情況,部份土地有鋼筋和建築廢料埋在地底。(長春社提供)

政府收地不應太多拖延

再者除了執管監督之外,擬議濕地保育公園範圍內近月接連出現各種破壞土地的案例,其實亦提醒港府收地不應作太多拖延,否則隨時會賠上比經濟價值更大的環境保護或其他社會成本損失。事實上從《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公布以後,當局僅於今年5、6月間在元朗與粉嶺收回約20公頃土地發展房屋,全無涉足保育用途之餘,總體數字也是遠遜過去幾年。

另一方面,當局以往在收地問題上總要等待其他相關工作完成才去啟動,事前諮詢要走完城市規劃程序來確認具體「公共用途」,清拆收地和發放補債則要獲立法會工務工程撥款批准,可是這些其實均非法定要求而是行政慣例。政府早前提出精簡發展程序建議,明言有意修例「清晰賦權」繞開前述程序,惟客觀來看這又屬於先等待立法而已,真的有意改善問題應從當下實踐做起。

《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既然已確立了建設濕地保育公園的方針,牽涉土地範圍亦有初步釐定,按理港府大可立刻啟動收地程序,毋須等到可行性研究或其他工作完成,藉此阻止各種非法或謀取私利的行為。退一步說,就算未來規劃範圍真的有所變動,多收了的土地因為已經歸於政府之手,屆時也很容易轉成其他用途,掌握主導權的管治者根本沒理由慢慢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