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問題合力解決 官商卸責應當止息
本星期四(7月29日)恒隆地產公布中期業績,集團董事長兼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副會長陳啟宗在該場合聲稱香港過去並非無地可售,更指幾屆政府官員其實都有好好做事覓地,又批評立法會未能及時通過新界東北、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及填海計劃才是本地樓市發展不健康主要原因。
與此相對,同日下午立法會《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展開對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法例修訂的討論,而在會議開場不久,新民黨葉劉淑儀、自由黨張宇人等議員相繼斥責出席官員浪費時間複述他們手頭上的已知資料,甚至形容情況等同政府代表「拉布」。
政商各界相互卸責
平情而論,過去確有一些議員曾經惡意採用「拉布」策略拖延議會運作,但在他們遭取消資格或辭職離開以後,這種情況早就不復存在,何況近幾個月立法會審議包括完善選舉制度修訂法例在內多個法案與撥款項目速度都很快捷。到了今日如果我們依舊批評立法會阻礙改善本地的社會經濟問題,恐怕完全欠缺事實根據。
有地產商認為議會要對覓地建屋進度緩慢負責,議員則指稱是政府官員怠慢處事,這些意見儘管都只反映部分片面事實,但仍屬於常人可理解的範圍,最匪夷所思的說法卻是來自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她在7月20日行政會議前就記者提問竟然回應道:「在房屋問題上,要真正『開天闢地』製造土地是需要全社會動員」,儼然要將廣大市民也一起拖下水。
找人抵罪無補於事
對於林鄭月娥說法,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香港01》專訪時直指「政府才有權,法例是賦予政府有特別的權力,管治權在你(政府)手上」,牽頭、訂立政策的人一定要是政府。他認為行政主導體制既然允許行政長官擁有很大的權力,那麼行政長官到要辦事之時就不應該反過來強調由全社會來承擔責任。
無論在市場上買地建設的地產商,抑或是監察政府的議員,還是制訂和執行政策的官員,三者肯定都需要在覓地建屋過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尤其當香港土地房屋問題已經開始引來北京中央愈來愈多關注,他們就應該攜手合作務實地解決問題,而非繼續尋找其他能代替自己抵罪的對象,否則難保不會被踢出「治港者」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