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在諸多推搪方面倒是相當出色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逾一年,失業率高達6.6%,基層生計大受打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周四(4日)表示,政府擬放寛在職家庭津貼申請的工時要求,及短暫放寛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資產限額,兩項措施均為期一年。然而政府同時取消個人交通津貼計劃,並一再堅持拒絕推出失業援助金,政府幫助基層的決心,在疫情之下更讓人憂心。
政府放寛在職家庭津貼申請的工時要求,羅局長解釋改動時表示是考慮到去年初持續至今的疫情令基層出現開工不足,因此將在職津計劃中對非單親住戶的基本工時要求,由現時每月最低144小時大幅下降一半至每月72小時。計劃用處本應是在社會經濟順境時,以此希望基層人士不只依靠政府資助,而是在一定補貼之下投入社會繼續工作,如今本港經濟陷入逆境,職津門檻降低也自是合理。然而疫情自去年爆發以來已逾一年,職津在失業率飆升、僱員開工不足接近一年後,政府的反應速度實在令人訝異。
基層拉上補下 未解生活所需
早在去年4月,已有立法會議員詢問局長有市民在「因疫情而被迫放無薪假期,因此每月工作時數未達領取職津的要求,政府會否考慮於未來12個月內放寬職津的工作時數要求」,當時羅致光的答覆卻更謂「鼓勵多勞多得,因此津貼額除根據住戶的入息作審批準則」,根本沒有正面回應問題。
如今政府終於肯降低職津要求,但又同時取消個人交通津貼,彷彿在基層身上「拉上補下」。首先,職津的資助額本身有限。假設申請者為1人住戶,其每月入息不可高於14,100元,他才可以得到面額最少的每月500元資助;若1人住戶要在職津計劃下得到最高的1,400元資助,他的每月入息則需要低於10,100元正。而個人交津要求申請人每月入息不可高於11,000元,若每月工時不少於72小時,每月可得600元資助;若不足72小時,每月則可得到300元。假設一名合乎職津要求的1人住戶(每月工資低於10,100元、每月開工多於72小時),他在個人交津的600元被取消,轉而得到1400元的職津援助之後,政府面對基層左計右計,基層最終只是每月多了800元。
對基層嚴厲 對僱主從寛
對於取消個人交津,局長的另一個理由是已經推出「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但正如政府資料指出,個人交津是為「協助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以此「鼓勵他們入職或持續就業」;不設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則是為「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市民減輕交通費用負擔」——前者是為了補助基層市民的交通開支,支援基層就業,而後者則是為平衡香港車資高昂之全港性政策。難道政府以為基層市民如今乘車上班就沒有財政壓力了嗎?向基層提供與全港一樣的交通津貼水平,又談何鼓勵基層持續就業?
更重要的是,上述政策只能幫助就業市民,對於失業、被裁員者,政府至今仍然拒絕推出臨時救濟金。局長去年4月的解釋是「建立相關系統/制度會需時,不能解目前燃眉之急」,如今又過了接近一年,他的最新藉口竟然是數字遊戲。失業率高企6.6%,市民、議員要求政府幫忙,羅致光問為何4%要幫忙、3.99%不幫忙,又問為何3%時要幫忙、2.99%不幫忙,羅致光因此覺得臨時津貼不合理,其邏輯混亂近乎不知所云。市民在疫情之下飽受失業威脅,根本原因正是不論失業率是百分之幾,政府也沒有積極幫忙。
面對企業僱主,羅致光不想劃線,因為推「保就業」要簡單快捷,所以百佳可以得到政府派錢,惠康可以得到政府派錢。面對貧窮基層,羅致光卻堅持劃線,而且要劃得仔細,3.99%可不可以?2.99%可不可以?羅致光要是有心幫助基層,就應該先行肯定推動臨時失業援助的目標,然後再來討論怎樣劃線、劃在何方的細節問題,而不是一味玩弄數字,諸多推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