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社會須回到「一國兩制」框架內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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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周三(29日)首次上門拘捕,共拘捕三男一女學生,據報他們與社交網絡上一個鼓吹建立「香港共和國」的組織有關,涉嫌違反分裂國家罪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將如何發展、被捕者會否被定罪,言之尚早,但法律界線實在是社會必須認清的。「港獨」、「自決」等為法律和政治上所不容,年輕人也不應該再在這些無聊議題上虛耗光陰。社會應該盡快重返「一國兩制」的正確道路上,這才是香港的未來。

國家觀念在香港長期缺位,以致回歸多年陸港兩地還是離心離德,近年許多示威者高舉港獨旗幟、盲目抗拒來自內地的一切、甚至呼籲西方損害香港利益,都能說明這個問題。中央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考慮,替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縱然不是理想狀態,但也有助糾正國家觀念在香港的模糊狀態。可以說,立法後市民實在地感受到「一國」原則在香港存在,也提醒市民「兩制」必須建基於「一國」。

事實上,「港區國安法」的效用立竿見影,法例生效後違反相關法律的活動幾乎銷聲匿跡。今次被捕的鍾翰林,其擔任召集人的「學生動源」早在國安法生效前解散,反映這個組織自知可能違法。它在7月中旬於facebook專頁轉載美國分部,提及「推動香港走上獨立建國之路」的帖文,估計是心存僥倖,覺得只要是海外分支便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如今鍾翰林被捕,涉嫌違反分裂國家罪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說明執法部門盯得非常緊。

「港獨」只是幻象

當然,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然有含糊之處,例如市民將來能否公開悼念六四,或怎樣構成煽動元素,目前來看就不是很清楚。但另一些問題是毫無爭議的,例如若有組織主張「港獨」或建立「香港共和國」,就會觸犯「港區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已三令五申,把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等大原則講得非常清楚,在此情況下年輕人若仍以為可以推動「港獨」分裂中國,只能說是少不更事,活在幻象之中。

基於歷史和現實原因,香港主流民意不接受「一國一制」,而「港獨」又是不可能的幻象,那就應該腳踏實地,思考如何把近年遭遇挫折的「一國兩制」撥亂反正。只要大家在「一國兩制」的基礎上展開行事,國安法便不必頻頻引用,甚至可以備而不用,自然沒有下一個人因此被捕。誠實接納香港是中國一部份的事實,才有利於這個家園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