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德政胎死腹中 政府須拿出管治決心
立法會垃圾徵費條例草案委員會於周一(22日)同意終止審議草案,意味着經過15次會議後,垃圾徵費仍無緣在本年落實。縱然本港在反修例運動後,社會高度政治化已是無可避免,但政府仍應該積極聯絡建制派的盟友,讓以民生福祉為本的善政得以通過,展現有效管治的魄力。
在周一的草案委員會中,建制派議員認為在餘下會期內難以完成審議垃圾徵費,故應終止審議。飲食界議員暨行會成員張宇人稱,議員「有責任要睇清楚每個標點符號,要過到自己嗰關」,惟當下進度卻「無可能審議完」 。而泛民主派議員則嘗試要求加開會議,趕緊在死線前完成立法工作,但主席馬逢國經考慮後卻拒絕建議,而委員會在不少議員缺席下,以七票贊成、四票反對,通過終止審議條例,落實垃圾徵費只流於「討論」。
張宇人:無可能審議完
從立法原意上,垃圾徵費本是以「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即對市民製造的廢物按量徵費,從而改大眾丟棄垃圾的習慣和觀念。據政府資料顯示,本港棄置在堆填區的廢物近年日益增加,都市固體廢物的人均棄置量,由2016年的每日1.41公斤,升至2018年的每日1.53公斤,遠比其他大城市為高。都市固體廢物有增無減的現象,不但將加快了堆填區飽和的速度,亦背離全球惜物減廢和支援回收的大趨勢,故政府才會建議按指定垃圾袋或標籤收費,以及按廢物重量徵收「入閘費」(注一),推動源頭減廢及乾淨回收,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
既然政府以「刻不容緩」來形容垃圾徵費的重要性,那又為何沒有擇善固執,並拉攏建制派的支持,反而放軟手腳,委過他人?在草案終止後,環境局發言人的聲明寫道,「(政府對草案)仍未能趕及於今屆立法會會期內通過表示失望」⋯⋯「(建議)大致得到有關業界的接納及不少市民的理解」。不過,最令人費解的是,政府認為草案遭終止審議,是因為「香港過去一年的社會環境,影響了政府和立法會的運作。除《條例草案》外,政府其他的一些立法建議都受到影響。」
過去一年的社會動盪無疑拖慢了立法會運作,但政府絕非動彈不得。觀乎反修例運動後,立法會能夠三讀通過的草案包括《國歌條例草案》、《2018年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換言之,即便對泛民主派來說是「惡法」的「國歌法」,政府亦有其手段,借建制派在議會的過半優勢成功通過。那政府又何不抱有相同心態,推動垃圾徵費立法,反而要委過於「社會環境」?
更甚是,近月被「社會環境」影響的不只有垃圾徵費草案,還有用以規管非傳統吸煙產品、且爭議不大的《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以及用以冷卻樓市而設立一手樓空置稅的草案。雖然林鄭月娥在反修例運動後,已不斷強調要解決本港的深層次結構矛盾,令社會回復平靜,但從政府冷待好些惠及民生的草案可見,港府在不同的議題卻有不同的管治心態,其施政決心亦難言至臻。
注一:由私營收集商利用其他無配備壓縮系統的廢物收集車輛(即非垃圾車)收集和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將按棄置於廢物處置設施(即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廢物重量,徵收入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