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置居廉宜 並非沒代價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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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公布新一期綠置居計劃的售樓說明書及價單,不少關注隨即落於其售價與可負擔程度。無疑綠置居售價相對廉宜,綠表申請者可輕易上車,但亦不能忽略項目不少為面積狹小的納米單位,既未必能夠改善現時公屋租戶的居住環境,更有機會引致不少問題,政府與房委會應停止再將原作公屋出租的單位改作綠置居出售。

綠置居廉宜莫貪

房委會周一(22日)公布新一期綠置居計劃的銷售詳情,柴灣蝶翠苑及青衣青富苑共3,696個單位將以市價四九折出售,其中有約200個單位售價不足100萬元,若申請人承造九成半按揭,最低只需4.8萬元左右的首期便能「上車」。

新一期綠置居柴灣蝶翠苑及青衣青富苑約超額認購12倍。(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但廉宜卻不代表沒有代價,上述售價不足100萬元的單位面積有限,實用面積其實不足200平方呎,可見廉價的背後卻須上車客犧牲住屋質素。在是次出售的蝶翠苑及青富苑的3,600多個單位中,整體實用面積介乎187至471平方呎,但連同少數綠置居貨尾單位,今期共有856個單位實用面積少於200平方呎,佔總數約23%,納米單位的數量相當驚人。

綠置居已經連續三年出現納米盤,當中問題不容忽視。政府早年宣布恆常化綠置居計劃,希望協助更多公屋租戶踏上置業階梯。但登上置業階梯的含意除了教市民能夠擁有房產、藉成為業主慢慢上流,亦須讓市民藉此能改善住屋環境。然而,實用面積為300至400平方呎的單位,或許尚可讓居於陳舊、狹小公屋單位的家庭改善生活空間,但少於200平方呎的納米盤明顯難言有助改善住居環境。

綠化公屋 後患無窮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曾解釋,納米盤的成因為綠置居原為公營屋邨項目,規劃標準只如一般公屋,即室內樓面面積大約150至400呎。然而如此解釋卻正道出問題的關鍵。畢竟,出租公屋編配具一定面積標準,申請人理論上會按家庭人數,分別編配甲乙丙丁四個類別,即面積分別為約151平方呎、226平方呎、334平呎及377平方呎的單位。但出租公屋一旦用作綠置居出售,以上標準就蕩然無存,故綠置居的擠迫情況絕對有機會較公屋嚴重。

當然,從過去綠置居滯銷的情況可見,納米盤吸引力始終有限,不少理性的綠表租戶均不願「以大換小」。針對滯銷情況,黃遠輝亦曾言綠置居單位具「兼容性」,假若在沒有需求時,大可將單位改回作公屋編配用途,故認為未必會增加綠置居面積。但如此說法卻相當矛盾,政府與房委會經常強調租置屋邨的業權、管理混亂問題,因而扭盡六壬加快推銷尚未售出的租置單位,盡早解決「一邨兩制」的問題,那麼房委會將收回滯銷納米盤作出租編配之用,豈不是自打嘴巴?

納米盤條件差劣,明顯非適居環境,惟樓市極度扭曲,過去綠置居納米盤於二手市場仍有價有市,實在教人擔心投資投機成為納米盤出售的主要誘因,偏離資助房屋應助市民安居的原意。政府應解決最迫切的居住問題,縱然不少現居於公屋的租戶均面對住屋環境問題,但總算仍有穩定居所,協助他們置業並非必要選項。再者,綠置居的本質是出售公屋,不但長遠上可編配的出租公屋供應因而減少,珍貴的公屋資源更有機會落於投機之用,將公屋改作綠置居出售的做法本就不甚可取。

我們並不反對設立綠置居以豐富住屋選擇,也認為它可應對所謂富戶「霸佔」公屋的問題,但綠置居絕不應「取材」於出租公屋,甚至於長策與出租公屋並列於「公營房屋」之下,導致長遠可用作編配的出租單位供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