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肺炎揭露防疫漏洞 當局須盡快堵塞
隨著新型肺炎的疑似案例增加,社會愈來愈擔心原因未明的肺炎會從武漢進入香港。儘管醫管局已提升至嚴重應變級別,然而近日兩宗案例的處理卻揭露出防疫漏洞,情況令人憂心。
為了加強監察及管理新型肺炎,衛生防護中心分別於12月31日及1月3日致函醫生及私家醫院,通知有關武漢市肺炎病例群組個案的資料,呼籲加強留意及轉介懷疑個案至公立醫院接受隔離及化驗測試。衛生防護中心特別要求私家醫生及私家醫院在通報任何符合加強監測時,必須即時聯絡衛生署當值衛生主任,以安排病人直接轉送至公立醫院入院接受隔離,並需要在病人等候轉送期間實施相應感染控制措施。
兩場令人憂慮的虛驚
然而在這樣的措施下,近日卻出現疑似病例自行離開醫院、脫離監管的案例。1月5日,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伯利衡宿舍一名曾到武漢的20歲內地女宿生出現呼吸道感染徵狀,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治療。然而,該名學生原來同日上午已前往仁安醫院求診,仁安告知她需要隔離並應該前往公立醫院求診,惟這名學生沒有這樣做,據指反到了深圳求醫。其於傍晚返港後,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聯絡到該名女子,並到中大宿舍將其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
另一宗沒有即時隔離的疑似個案,發生在律敦治醫院。報道指律敦治醫院1月5日接獲一名45歲內地女子求診,出現發燒、咳嗽及疑似肺炎迹象。她於1月3日到武漢,1月4日抵港,翌日感不適後到急症室求醫。院方立即安排她入住隔離病房並即時抽取樣本化驗,即時呈報衛生防護中心。然而該女子報稱要到沙田帝都酒店照顧女兒而出院,而院方亦沒有權力強制她留院。
兩宗情況同樣反映,衛生防護中心要求公院醫生和私立醫院的防疫措施,並未能完全有效。究其根本,在於新型肺炎目前未被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法例下,因此衞生署和醫院無權向病人發出隔離令,只能口頭勸喻病患,而無法強制隔離和管理疑似病例的行蹤。這也是2003年沙士之時,香港衛生署就犯下過的錯誤。當年,衞生署署長陳馮富珍直到3月26日才意識到需要將沙士列入《檢疫及防疫條例》,以行使緊急調動和部署的權力,導致錯失了控制疫情蔓延的先機。2009年香港爆發豬流感,因首名豬流感病人曾入住灣仔維景酒店,當時衞生署署長當機立斷向灣仔維景酒店發出隔離令,所有酒店內員工及住客不可離開該酒店,控制了疫情的蔓延。
根據香港法例第55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25條,衞生署署長為防止任何指明傳染病蔓延,有權發出隔離令;但目前法例下,指明傳染病只包括7種,包括沙士、中東呼吸合症、新型甲型流感、廣泛耐藥肺癆、鼠疫、天花及病毒性出血熱。根據法例,衞生主任如相信某人患指明傳染病,可禁止該人離開香港。
出入境應加強檢查
此次疫症,情勢變化急速。政府應考慮及時動用相關條例,行使緊急調動和部署以防止疫症蔓延。然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直到1月4日才在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計劃在數周內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將新型傳染病納入法定呈報傳染病。新型傳染病原因不明,傳播渠道不明,當局在疫症傳播後四天才計畫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並預計要數週完成,對於瞬息萬變的疫情發展來說,實在是過於遲緩。如今,兩例疑似病例都在首次看診後出入市區,雖然相信只為虛驚一場,但已反映目前機制的局限,政府有需要加快腳步,更有效監管疫症。
除了監管疑似案例,政府在檢疫方面也為人詬病。陳肇始於12月31日宣布三項針對新型傳染病的檢測措施,包括於出入境口岸加強健康監察。然而上文提到的伯宿內地女生,卻能夠在仁安醫院就診後,往返於港深之間而不被口岸檢測出異樣,令人對政府於口岸設置的健康檢疫產生質疑。同時,政府雖然說加強了往返武漢與香港路線的健康檢測,但高鐵站對來自武漢的旅客被指沒有採取強制健康檢測的方法,而是自願抽查。中大呼吸系統學講座教授許樹昌表示,監測所有從武漢到港或經武漢到港的高鐵旅客,是較為穩妥,認為政府可考慮在火車上進行檢查。要避免影響行車時間,亦可在總站月台設監測站。
政府雖然啟動嚴重應變級別,但無論是否及時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還是邊境及口岸的健康檢疫,卻仍有不少漏洞,讓公眾對政府面對此次新型傳染病的態度和舉措感到不滿。尤其是香港和內地人口往來頻繁,而且年假將至,任何一個小漏洞都足以令公眾健康面對風險。政府應汲取2003年299條人命的慘痛教訓,更加嚴陣以待,堵住防疫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