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門票再現炒風 「實名售票」宜早落實
歌手張敬軒的演唱會門票本周二(24日)早上公開發售,截至下午已經全部售罄。不少樂迷只能望門輕嘆,轉而到網上「求飛」,「黃牛」平台上原價$480的門票被炒上$800。討論區內便有網民提議「不如軒仔自己買起所有門票,再實名發售」,可見社會也很想解決「黃牛」問題。
去年11月的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議員曾促請政府加強打擊炒賣俗稱「黃牛飛」的二手市場高價門票。該委員會將於今年第三季提交建議,表明考慮不同措施,如增加公開銷售的門票數量及使用印有買家名字的門票等,防止「黃牛黨」從不同途徑購入大量門票乘機炒賣。
集團式炒賣猖獗,其一原因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監管不足。《條例》對高價炒賣門票的罰則目前不包括紅館或伊館等政府場所,《條例》亦不要求場地以「實名售票」,灰色地帶導致不少炒家利用自動程式「攻入」售票網頁,也願意付款請「排隊師」以人海攻勢代為購票。要能杜絕「排隊師」出現,及禁止炒家大量購入門票再作轉售,政府可從罰則及實名制兩方面考慮。
就「黃牛」問題,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今年1月的文件(ISE04/18-19)曾指出,澳洲對「黃牛飛」罰則更為嚴格,對買家、炒家均處以更高罰款,亦指昆士蘭法例明訂轉讓後票價不得高於原價10%。文件認為澳洲方法可供香港借鑒參考。
但是,澳洲方法並未解決問題,提高罰則無助解決執法困難。一來炒家眾多,執法單位難以逐一處理;二來炒家透過互聯網買賣,令當局難以跨國執法。昆士蘭當局在2007年至2012年六年之間只有53宗檢控,截至2014年提交法院審理的個案也只有19宗。「實名購票」比起澳洲方法,更能從源頭杜絕「黃牛」。
實名制可望奏效
日本政府以「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方法對抗黃牛黨,做法奏效,反而可供香港參考。日本於2018年12月4日推出法案,非法轉讓門票最高可被處罰一百萬日元(約$70,000港元)及監禁一年,較香港目前罰款$5,000更具阻嚇作用。日本大部分採實名制售票,或以抽籤形式決定觀眾能否成功購買。主辦單位更會主動調查「黃牛」,不惜將違法轉售的位置「封印」,觀眾貴價買了「黃牛飛」也不能入場,寧願位置留空也不讓「黃牛黨」乘機賺錢。
雖然有些人認為,實名制令入場效率減慢,亦牽涉購票者的個人資料。但這些影響其實輕微,涉及的時間成本及個人資料非常有限,衡量打擊炒風的好處,實在值得推行。而在兩年之前,香港已有實名購票的先例。藝人黎明舉行演唱會時便採用全電子化售票,入場者以QR Code認證。而亞博館亦已推出實名保安入場系統,購票時輸入個人資料,入場時再出示電子票及個人身分證明文件。由此可見,香港並非全無實名售票的經驗,是否要打擊「黃牛」,只視乎政府何時立例支持及主辦方如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