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難求】黃牛飛如何杜絕? 學者倡港設《公平交易法》
「男神」黃子華將於今年7月,在紅磡香港體育館(紅館)舉辦一連17場棟篤笑,加上黃事前宣布將於今次公開演出後「封咪」,有關門票早於公開發售首日數小時內全數售罄。是次門票暢銷,亦讓黃牛黨得以大賺一筆,參閱表演單位定價,相關門票票價最貴僅為880元,但網上炒價現時已攀升至1.5萬元,較原價高出18倍;至於將於5月開騷的五月天迪士尼露天演唱會,以及6月張敬軒紅館演唱會,門票炒價亦高逾9,000元至1.6萬元,堪稱天價。
黃牛黨利用聘人排隊、網上「掃貨」等伎倆,將門票盡收囊中,再以高昂炒價賺取暴利,剝削有意入場支持偶像,但無力「捱貴飛」的歌迷憑正常價格購票的權利。連黃子華本人近日亦在社交網站拍片抗議,「一啲完全唔需要去付出嘅人,賣一倍、兩倍、三四五六七倍嘅價錢……係太過離譜」,呼籲全港粉絲罷買黃牛票,並促政府介入杜絕炒賣。
黃牛炒賣難定罪 內部認購比例過高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訂明,任何人若以高於原價炒賣門票,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不過資深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關條文亦只限持牌公眾娛樂場所,網上售賣黃牛票不受該例規管;加上紅館、伊利沙伯體育館(伊館)等屬康文署轄下場地,毋須申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不屬當局執法範圍,因此無法有效打擊炒賣。
雖然2004年本港曾有黃牛黨因在拍賣網站輪流「抬價」炒賣許冠傑紅館演唱會門票,遭警方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拘捕,但陸偉雄稱,黃牛黨直接在網上放售門票,未有干擾交易運作,亦無從證實背後是否有人非法利用電腦程式漏洞以大量購得門票,或難以憑例入罪。
港府聲稱一直關注黃牛炒賣問題,惟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上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竟指警方未有備存有關舉報及檢控數字,可見罰則明顯過時。
黃牛黨持續猖獗,亦與歌迷深惡痛絕的「黑牛」,即康文署自2001年起容許紅館、伊館表演項目主辦單位保留最多八成門票作內部認購有關。以紅館可容納近12,500人為例,每場表演最多八成即約一萬張門票會被主辦單位、贊助商等扣起,只剩下兩成即約2,500張門票作公開發售。再者部分表演未必開足「四面台」,實際公開發售門票數量會更少,變相增加炒賣價值,粉絲要憑正常途徑購票入場,自然難上加難。
最諷刺的是,私營表演場地例如九龍灣展貿中心Star Hall、亞洲國際博覽館等,均規定租用人最少預留五成門票作公開發售,更顯得公營場地只有兩成門票公開發售不合理。
黃牛、黑牛形成市場歪風
黃牛、黑牛為害之深,不只阻礙市民購票入場享受表演,更窒礙行業整體發展。英國非牟利組織FanFair Alliance去年訪問當地近1,200名曾光顧黃牛黨的市民,發現多達三分二受訪者表示對門票銷售制度失去信心,未來將減少購票出席演唱會,近半人更會減少唱片及相關產品消費,恐對英國音樂產業造成長期損害。
浸會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巫伯雄亦有類似見解。他指演唱會籌備成本高達數以百萬元計,主辦單位難免需將部分門票留作內部認購,才能保障投資回報;不過他認為現時港府容許公營表演場地八成門票用作內部認購,加上現有法例阻嚇炒賣力度不足,才是助長黃牛黨氣燄,使業界趨向不健康發展的元兇,「表演者、主辦單位縱使乘制度之便獲利,亦輸了口碑和社會形象,觀眾若因買不到票而從此失去購票入場的動力,無助行業長期發展。」
巫伯雄續說,黃牛炒賣問題亦反映香港的演藝產業,正處於壟斷性競爭狀態:眾多表演者以形象、唱藝等招睞,內容大同小異,但他們的利潤多寡,卻取決於表演內容是否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因此歌迷會不惜付出大量金錢購買當紅藝人、歌手的演唱會門票、唱片及相關商品。然而本港門票公開發售及內部認購比例、位置分布等銷售資訊不完全流通,除了令消費者無所適從,亦令黃牛黨等投機尋價者乘虛而入,得以控制門票成交價牟利,形成不良市場風氣。
美、澳設《公平交易法》 保障消費者權益
本港已故經濟學家曾澍基早於1992年在報章撰文提到,本港未有就市場運作、消費品和服務買賣的公平準則,立法明文規管銷售行為準則、監督程序以及懲處方式,導致「很多習慣了自由經濟的商人都不會把消委會放在眼內」,僅推行無約束力的競爭政策,等如「做秀」,意義不大。
巫伯雄亦認為,消委會、競委會等監察機構目前受性質所限,當炒賣、獨佔等不公平交易問題浮現時,難以着手解決,因而建議港府長遠可考慮設立《公平交易法》(Fair Trading Act),在有關問題影響社會民生穩定時適度介入,以妥善規範市場結構,以及監察交易運作,「立法不是要破壞『大市場小政府』原則,而是要為市場運作設立標杆,確保經營者將收益最大化的同時,亦需考慮消費者權益。」
美國政府早於1986年設立《公平交易法》,規管經營者必須確保交易得以公平進行,否則會面臨民事罰款、起訴等刑罰。例如黃牛票常見的NBA籃球比賽,經商貿當局多次警告下,主辦單位近年遂公布一系列新措施,例如門票只能在比賽48小時前下載,以打擊門票炒賣;百老匯亦推出「虛擬門票」服務,觀眾必須出示購票的信用卡,並核對卡主為觀眾本人或親屬才可入場,加大炒賣難度。
去年知名小說改編舞台劇《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Harry Potter and the Cursed Child)到澳洲巡迴演出期間,有關門票遭黃牛黨利用電腦程式大批搶購,再以高達9萬澳元(約54萬港元)的天價放售,觸發當地民眾不滿。澳洲政府隨即修訂法例,禁止任何人以高於原價10%轉售體育、文化及戲劇活動門票,並將使用程式購票、推銷黃牛票列作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47.5萬澳元(約286萬港元)。修例獲通過後,澳洲當局隨即沿新法例起訴當地門票轉售網站,指控其業務涉及價格操作及欺詐行為。
民生無小事,為市民正當消閒娛樂提供適切保障,是政府應有的責任。美國、澳洲以立法方式管制門票炒賣、主辦單位獨佔票源問題,香港相關政策顯得落後,當局應盡快檢討。
上文節錄自第106期《香港01》周報《黃牛炒賣屢禁不絕 港應設《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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