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求購格陵蘭 意欲何在?
美國總統特朗普有意向丹麥出價,購入王國隸下的自治區格陵蘭(Greenland),奈何換得首相雷澤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冷以待之,隔空回敬一句「荒謬」。不論特朗普內心是否有意模仿開國元勛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西進運動」,透過收購領土,對外擴張,現今國家主權的概念和國際規範亦遠比19世紀不同,即使特朗普窮得只有錢,亦不能把任何事物都貼上價錢牌,藉此追逐帝國主義。
美國對外求購土地,實非新鮮事物。19世初,美國出於國家安全考量,連番向列強收購(或經戰爭吞併)位於北美洲的屬地,全方位擴展領土範圍——包括1803年向法國購入路易斯安那、1819年向西班牙購入佛羅里達、1845年從墨西哥吞併德州、1846年從英國手中取得俄勒岡、1867年從沙俄手上購入阿拉斯加等,都印證特朗普有意購入格陵蘭實非歷史的狂想曲。
回看歷史,美國其實一直欲求格陵蘭。在安德魯約翰遜(Andrew Johnson)主政時(1865年至1869年),時任國務卿西華德(William Seward)曾向不同國家出價,延續立國以來的領土擴張政策。除了上文阿拉斯加,當時美國亦有意向英國購入加勒比海的島嶼作海軍基地,以及向丹麥求購格陵蘭和冰島(後者在1944年獨立)。有趣的是,當時財政部長沃克(Robert J. Walker)認為,買入格陵蘭和冰島能引領美國走向偉大,惟其參考理據卻是「價值40萬美元的鯨魚漁業」。
美國第二次求購格陵蘭,是在二次大戰後。當1940年3月納粹德國僅用六小時就成功佔領丹麥後,哥本哈根竪年便與與美國簽署協議,允許華盛頓佔用格陵蘭部分土地作軍事部署,以防德軍捷足先登。 戰後,美國漸漸認識到該處的戰略價值,且認為控制格陵蘭對國家安全「不可或缺」,出價10億美元再次求購丹麥的殖民地。但哥本哈根再度拒絕了叫價,更廢除了格陵蘭的殖民地身分,將之升格為王國的一部分。
美國多次出手求購格陵蘭,其戰略價值當然不止那「40萬美元的漁業」。如同北極研究所(The Arctic Institute)一篇文章指出,格陵蘭盆地估計約有170億桶石油和138.8億立方尺的天然氣,而隨着氣候暖化,開採天然資源的工程將會變得更容易,所以資源豐富的格陵蘭自然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再者,冰層融化亦鼓勵了俄羅斯和中國等加大對北極圈的基建投資(如航運和機場),以創造更大的經濟影響力。所以,特朗普有意購入格陵蘭,看似忽發奇想,但絕對有其戰略理據,只是手法和言論略為荒謬、市儈。
特朗普的提案所以令人感到奇怪,或許在於近年已鮮有國家會對外求購土地;丹麥政府不肯待價而沽,亦反映美國購入格陵蘭一事只是黃梁一夢。首先,儘管政府(或國有公司)能在其他國家購買土地,但誠如杜克大學法學教授Joseph Blocher指出,國家現在能否出售主權的組成部分,法理上仍屬未知。再者,20世紀中葉後,國際社會判批帝國主義和重視國家主權,使征服、交換,甚或出售領土等做法漸被唾棄,即使是一貧如洗的東非小國吉布提,他們亦只會「出租」,而非「出賣」土地給多國興建軍事基地,更何況是發展指數名列前茅的丹麥?
更甚是,雖說格陵蘭的人口僅有五萬多,但民眾獨立成國的聲音卻是一直有增無減。一項調查顯示,超過三分之二(67.8%)的格陵蘭受訪者希望獲取獨立地位,當中更有不少人認為2037年是脫離丹麥的理想時間。試問在獨立運動如箭在弦之際,當地人又怎能忍受主權易手?比照美國對待波多黎各和維爾京群島的殖民地政策如此不濟(見2017年颶風瑪麗亞的善後工作),格陵蘭人又怎會甘心再淪為次等公民呢?由此可見,即使特朗普就任總統已近兩年,他仍難擺脫其地產商的銅臭思維,分不清主權和土地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