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強積金對沖 原來還有「假期對沖」!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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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的「耶穌受難節翌日」公眾假期(4月20日),由於適逢星期六,對於許多五天工作制的打工仔而言,由於假期「重疊」,不少公司又未必安排補假(據了解公務員就沒有補假),於是等同失去一天假期,俗稱「蝕假」。歸根究柢,問題在於政府一直不願實施法定五天工作制,令部分企業視周末假期為恩惠,就算周末與公眾假期重疊,也不會為員工提供補假。

事實上,早於2006年1月,政府已然展開公務員五天工作制的研究,並於同年5月公布部分政府部門分階段展開五天工作制,約59,000名原本每週上班五天半或六天的公務員,改為每週上班五天。政府經常自詡工作效率高,當年作出這決定,自然是相信五天工作制無損工作效率。然而,政府一直以來也未有將其理念推而廣之,如紀律部隊等,至今仍未能完全受惠於五天工作制,更遑論在私人企業工作的市民大眾。
 
沒有法定五天工作制,不少勞工仍須放長短周,難與家人在周末共敘天倫。更荒謬的是,一些實施五天工作制的企業,當周末與公眾假期重疊,也不會為員工提供補假。不少勞工也感嘆,原來除了「強積金對沖外」,香港還有「假期對沖」。

打工仔最期望工作環境可實施五天工作周。(胡家欣攝)

對此問題,政府並非一無所知,就此前任特首曾蔭權曾經承諾會檢討政策,但市民苦盼多年卻仍未有結果。2011年3月,立法會議員在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曾向官員提問,是否有意考慮當公眾假期適逢星期六,以緊接假期的前一天或之後的周一作為補假,惟相關官員卻表示要詳細評估全盤影響。及後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向勞工及福利局提出書面質詢,時任勞福局局長張建宗的答案也相差無幾。
 
「全盤考慮」所指為何,可以從其他政策文件找到端倪。政府的經濟顧問曾經推算,若然增加法定假期,僱主須額外聘用人手應付工作,以2011年的工資水平計算,增加一天假期的成本就是3.7億元。明眼人皆知,這計算方式是極其粗疏的。事實上,政府經濟顧問亦承認,市民在假期外出消費,零售及飲食等行業的生意額會因而上升,可抵銷部分法定假日的成本。
 
其實,要取消「假期對沖」,不一定要推出法定五天工作制等「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只要將所有與星期六重疊的假期改至星期五或星期一,即可以讓大部分五天工作的員工獲得應有的福利,政府未有為之,顯然是毫不將市民的權益放在眼內。
 
香港的法定假期已經比其他先進地區少,市民要求補假可謂極其卑微,政府卻一直無動於衷,明顯是畏於僱主的反對聲音。「01觀點」一而再、再而三指出,為民謀福是政府的最主要責任,可惜的是港官一直如在夢中,在最低工資、標準工時、全民退保上完全置市民的權益於不顧,實在令人失望透頂。管治者必須躬身自省,認識到勞資不平等的社會深層次結構問題,民心歸向還是背離,就只在他們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