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60至64歲「百無」長者 羅致光應為不為
香港的建制派、民主派,台灣的國民黨、民進黨,我們都可以在中港政治議題上將其截然區分。但在真正關乎民生的議題上,港台不同政黨都曾被批評立場模糊、搖擺不定,甚至不少論者指責主流政黨均忽視基層市民權益。在香港,近日因長者綜援年齡申請下限升至65歲而陷入爭議的勞福局長羅致光本人,也正好折射出這個現象。
社福背景局長 卻離地萬丈
羅致光何許人也?他是民主黨創黨成員,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社會福利博士學位,曾擔任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扶貧委員會委員和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並在2017年開始任職勞福局局長。如此社福背景,理應更了解基層市民的生活需要,但在處理長者綜援一事上卻離地萬丈,令各界都「始料未及」。
羅致光稱政府不會強迫身體欠佳、無能力工作的長者工作,指如果是60至64歲的患病長者,其領取的綜援金額與長者綜援並無分別。不過,香港的社會現實是大批長期從事基層體力勞動工作的人士,不少人年屆50後已五勞七傷,被市場排斥,他們不一定會被醫生評為體弱或傷殘,卻被迫從事零散工作或處於長期失業,與白領在60歲後,收入仍有機會與年齡、年資成正比的情況截然不同。
退休年齡追國際潮流 但社福保障跟得上?
羅致光固然嫻熟政策,特別喜歡引用數據,自許理性。他堅持上調長者綜援年齡申請下限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認為世界各地的大趨勢是延遲退休年齡,更指有國家計劃將退休年齡由65歲延遲至68歲,香港已然落後。
不過,上述理據實混淆「退休年齡線」與「社福保障網」的問題。在香港本身社會保障已甚為不足的情況下,兩者是否需要「同進退」,是一個問題。再者,自羅致光擔任勞福局局長迄今,政府在社福方面的資源雖看似投放甚多,但在真正保障市民的社福政策上實無甚建樹,最低工資甚低、標準工時未見、全民退保無影。其力推的公共年金計劃,基層難以參與。若再以延遲退休年齡為由,削減60至64歲者的社會保障,使其陷入「百無」苦況,以香港本地現況來說並不適宜。
羅致光作為民主派出身的局長,又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有關工作,卻彷彿不食人間煙火,正正反映在社福政策上,當局缺乏真正關懷本地基層市民的理想,只事事高舉市場和世界潮流,作「理性」決策。他出任立法會議員時,與林鄭月娥共同推動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LSG),就陷入「社會福利市場化」的困局,脫離了社會服務以質素、需要和「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
我們也不妨反問一句,如果官員每每以海外作為本地政策制訂的標準,那麼在社會福利保障上,是否也需要以西方福利國家為準繩?但一說到增加福利,官員又會眾口一詞,關注本地稅基限制,期期以為不可。事實上,沒有人相信管治者能夠建設出烏托邦,但要做到在制度設計上為自己提供彈性,以服務市民利益為依歸,為社會資源分配提供更多想像空間,建設「香港特色資本主義」,則只是為不為,而非能不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