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逼不得已殺妻 折射吃人的社會制度
前年勒死病妻的黃國萬(黃伯)周二(1月8日)獲法院開恩,判處一個扣除還柙時間後近乎即時獲釋的判監刑期,將重獲自由。
黃伯獲得輕判,社會莫不慶幸。這份慶幸反映社會上下深明,黃伯殺妻是逼不得已。甚至可以說,殺人的真正兇手是香港的社會環境和制度。
同偕多年的妻子、由自己親手照顧起居飲食的妻子,在自己眼前被勒頸至斷氣。再多的同理心,都不足以真正明白黃伯的內心掙扎——那種逼不得已,那份難受不已。
黃伯的妻子生前中風癱瘓已三年,由年屆八旬的他悉心照料。但他擔心自己若先行一步,遺妻將孤獨餓死;加上抑鬱,令黃伯相信死亡是令妻子解脫的方法。最終,他在前年親手勒死妻子,並向警方自首,陳明老年人的境況,有如以死相諫。
社會保障不足 宿位人手俱缺
黃伯曾言:「這是社會問題,是窮人必要行的路。」基層長者不如有錢人般,可以入住私家醫院、聘請私家看護等,他們靠的只有公營服務和社區支援。然而,政府提供的長者服務長期不足,令基層市民無所依靠。正如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求情信指出,政府資助的長者暫託服務短缺,黃伯居住的東區至今只有三至六個位,且長期沒有空缺;而津助或合約院舍最少須輪候三年,去年逾6,600名長者臨終前也未有宿位。
或許有人會問,黃伯不可以找社工幫忙嗎?事實上,黃伯妻子的個案確有醫療社工跟進,但社工主要是協助申請福利和援助,幫忙照顧黃老太的時間和空間有限。在那名醫療社工離職後,黃伯亦再沒有找社工幫忙,一力承擔照顧太太的責任。
可以看見的是,悲劇發生不只是黃伯一時想歪,也非因他不尋求幫助,而是香港社會對長者的保障不足,他沒有甚麼選擇。正如黃伯也明白,這不只關乎他和他太太,也是香港的社會問題。若然社會保障充足,這類悲劇或可避免。而高等法院今回輕判殺人這種嚴重罪行,正因法官明白兩老的困境,能夠想像他們承受的心理折磨。
解鈴還需為官者
然而,法庭並不能完全解決社會問題。能夠帶來改變的,唯有政府。香港政府長期以自由社會自詡,香港每逢獲評為「最自由的經濟體」,均大表歡迎。這種意識形態背後假設,社會每人皆為一己努力,負擔個人的生活需要,不論貧或富。於是,基層津貼、醫療或長者保障等基本福利都被視為恩澤,政府只提供有限的社會保障,並一直拒絕推行全民退保。這種自由觀的蒙蔽令人看不見社會的實際境況:在院舍宿位不足、長者津貼不夠、社工人手有限、公營醫療超負荷等多重夾擊下,很多人根本沒有甚麼選擇可言。自由的制度反而造成不自由的人。
黃伯的悲劇反映出雙老照顧的社區支援不足,除此之外香港還面對貧窮老年、病患長者等諸多問題,社會必須正視。正如《經濟學人》2015年的「死亡質素指數」指出,香港的醫療保健及善終環境,落後於台灣、新加坡、日本、韓國等。這種惡劣的環境由社會政策和制度造成,而政策和制度的制訂者正是我們的政府和立法會。
但諷刺的是,最需要明白社會現實的人,未必理解這道理。在黃伯判刑的同一天,特首林鄭月娥指出,自己年過60歲都每日工作十多小時,推論長者綜援資格由60歲提高至65歲合理。固然,部分人的確年過60歲都勝任工作,但那是一個樂意的選擇還是為勢所逼,卻是一大疑問。若然香港人的生活沒有真正的選擇,官員拿社會的現實狀況來討論,只是毫無意義之空談。
黃伯說:「要更多叻人帶我們蠢人行。最緊要幫我們這些蠢窮人,多些選擇多些路,就少好多悲劇。」要改變香港吃人的社會制度和環境,我們能夠樂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