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音樂噴泉無限復活? 民政局諮詢不足 再交立會審議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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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於上月以一票之差,否決了觀塘音樂噴泉項目,不足一個月,民政局再次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工務小組於今天(4日)第三度審議項目,仍未獲通過。雖然民政局局長劉江華強調項目「三度闖關」符合程序,但民政局直接將修訂文件遞交至立法會審議,未有諮詢區議會;加上,早前民政署被指未有做足諮詢工作,更顯當局未有重視民意。

民政局微調噴泉 難改大白象本質

立法會工務小組恢復審議興建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工程撥款,該兩項目上月被否決,政府將修訂的設計提交立法會再「闖關」。觀乎整份修訂文件,共有三個改動,主要的設計修訂為將觀塘音樂噴泉西面約100平方米的表演噴泉改成嬉水區,其餘為與使用建築廢物有關的設計和棄置。

14. 在2018年5月30日和2018年6月11日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有委員建議擴大嬉水區的面積以助推動親水文化。因應有關意見,我們修改了音樂噴泉的設計,將西面約100平方米的表演噴泉改為嬉水區。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

有議員形容修訂文件「小修小補」,有魚目混珠之嫌。建築廢物有關的設計、使用和棄置雖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影響不大,但音樂噴泉的價格仍然高昂,難脫大白象的污名。政府是否有聆聽民意和議員的意見,了解他們真正所需,實成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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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秘密」做意見調查 不應漠視民意

事實上,民政局的公眾諮詢是否充足,亦惹起爭議。文件中提到的「部分區議員曾進行意見調查,受訪者中 85% 以上表示支持在觀塘海濱興建互動音樂噴泉的建議」正正是指民建聯早前做的問題調查,但同時,也有地區團體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曾進行居民調查,顯示85%居民反對項目,有質疑指政府為何又不考慮其意見,沒有寫在立法會文件中,有刻意隱瞞之嫌。雖然局方回應稱,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是由區議會主導,引用區議員的意見調查較合適,但早前有傳媒報道,民政署曾經有做相關的意見調查,因地區團體和政黨的調查結果相差太大,惟民政署稱調查只作內部用途。

觀塘區議會在2013年3月的會議上決定採取由下而上的方式,蒐集公眾對於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的意見。及後,觀塘區區議員就社區重點項目計劃提出多項構思,並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研究。部分區議員曾進行意見調查,受訪者中 85% 以上表示支持在觀塘海濱興建互動音樂噴泉的建議。海濱項目在2013年11月獲觀塘區議會通過。
資料來源:立法會文件

然而,根據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的指引,民政署與區議會一同做諮詢,而非單靠部分區議員和政黨,以確保諮詢客觀、可取。報道指,民政署做的意見調查顯示,有約五成人支持興建音樂噴泉,有近四成人反對,調查結果沒有政黨和地區團體的「極端」。不過,問卷調查一直未有公開,連觀塘區議員也不知情,署方做法亦具爭議,既然不公開署方的諮詢結果,又採用了民建聯的問題調查,理應同時採納地區團體的居民調查,因其調查也代表了部分民意,當局不應漠視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