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推研究院免費 冀提高香港學生讀研興趣 竟是「偽命題」?
上周五(6月29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公布將會在2018/19年度落實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17年10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會為修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所有本地學生提供學費豁免安排。政府早前指本地學生對讀研究院缺乏興趣,因此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30億撥款以豁免學費提高吸引力。
然而,據教資會的資料本地學生並非對修讀研究院課程缺乏興趣,相反在2016/17年度取錄率只有約四分之一。而在讀的本地研究生佔各院校的比例,最高為嶺南大學的33%,而佔最低比例的城市大學約9%。政府在推動國際化的同時,亦應該監管各院校的收生機制,亦應把申請資助研究學位的申請人將來是否能貢獻本港納入考慮因素。
非本地學生持續增加 是前人政策遺下的問題?
據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供的文件〈向研究基金注資〉中提到。「多年來,修讀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本地學生人數持續下降。在 2006/07學年,修讀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的學生有5465人,其中2568人為本地學生。 雖然修讀該類課程的學生 總人數在 2016/17學年上升至7567人,但只有1519人是本地學生。」似乎政府覺得這個現象與近年學生取向轉變有關。
但是,若翻查教資會和政府文件,便會發現導致今天本地研究生大減的現象與回歸前後的政府不無關係。「01觀點」翻查立法會(回歸前稱立法局)資料,早在1996年當時的教資會已提到「由於符合資格的本地大學畢業生通常不選擇從事研究工作」,但是當時的教資會未有就此現象提出可能原因,反而認為應修改原來研究課程的非本地生限額,以推動「國際化」及吸引國際優秀人才。結果,政府最終把當時規定的研究課程的非本地生限額為總數的20%大幅提高至33%。而據葉建源議員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提到到了2003年政府更全面取消研究院課程非本地生的學額。結果導致非本地研究生數目及比率激增。如在2006/07學年,修讀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的非本地研究生已佔總人數的53%。
本地學生對讀研興趣不大? 政府對實際情況「靠估」!
到了2016/17學年,在讀本地研究生減至總人數的20%,對此政府的解釋是「近年本地畢業生在取得首個學位後報讀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的興趣已不及從前。」但是,在政府回應邵家臻議員的提問中提到「在2016/17學年,大學共接獲2020宗由本地生提交入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申請,並以此估計約有1010本地生提交這些申請。這些本地申請人中最終有579名入讀課程,相當於估計本地申請人數的57.3%和本地申請宗數的28.6%。」但原來關於政府指「有1010本地生提交這些申請」的說法純屬推測,而背後的原則是「教資會資助大學估計,每名本地申請人平均提交兩份入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 的申請。」但有趣的是政府在提交給財委會同一項撥款申請的正式文件(〈向研究基金注資〉)中數字卻有出入,「現時有意報讀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本地學生,每年人數估計不足1000人」。為何政府對同一項數據的數字只差2個月,會有所不同呢?若非政府欲爭取撥款吸引本地學生報讀研究院而刻意說出「不足1000人」報讀,就是政府對於數據的掌握出現問題。
「01觀點」曾向多名曾修讀本地研究院課程的本地生了解,發現他們報讀本地課程時多傾向只報讀一項本地課程,與政府的假設有出入。但是,若政府連數據掌握也出現問題,並依賴假設來推斷本地申請人數有57.3%被取錄,而非實際客觀數據的約四分之一,那麼便難脫誤導市民和議員之嫌。
取錄機制應透明化 政府應考慮資源運用
事實上,政府一直以維持院校自主為名,自2003年全面取消研究院本地生和非本地生限額後,便沒有對各受資助院校的收生要求及取錄機制進行監管。這便違反當日教資會提出增加非本地研究生比例的原意。
據當時教資會向教育局的提議是以吸引優秀人才為前提的「為確保非本地學生的質素不會低於本港學生,或最好超越本港學生,我們會請教資會與各高等教育院校商議,研究可否設立測驗或考試,以揀選最合適、最優秀的非本地學生。」所以,當時便希望設立一種由教資會與各高等教育院校共通的考試或其他機制,確保挑選到的非本地研究生屬高質素,特別是「超越本港學生」。
但是,有關擴大非本地研究生比例的政策已施行了超過二十年,是否所有非本地研究生均優於本地研究生,相信自有公論。而至今本港仍無一個統一公開、透明的機制去取錄研究生,及衡量非本地研究生申請人是否優於本地研究生,這或與本地研究生的取錄人數遠少於非本地生有關。
據資料在2016/17學年本地各資助院校共錄取了近2,000名非本地研究生,同期錄取的本地研究生不足600人。但是,大部分非本地研究生在完成學位後,均會離開本港,不會為本港的未來作出貢獻。當然,國際化有助吸引優秀人才來港,而政府亦應平衡國際化和培養本地優秀人才,但目前在本地和非本地比率嚴重失衡的情況下,政府難脫把公共資源浪費在「為他人作嫁衣裳」的觀感。
長遠而言,政府或可考慮在向研究生提供資助的同時,同時監管院校收生的機制,把申請人是否能貢獻本港納入考慮因素,才是有效運用公共資源,培養人才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