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月尾重開 但未有安排移回虎頭 政府主動參與活化是好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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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修超過十年的舊中區警署(俗稱大館)於本月10日起,可透過網上預約,在5月29日起參觀,毋須收費。 不過,館方暫未有計劃將大館的虎頭標誌移回大館,營運者須考慮虎頭對警隊歷史的意義。另外,雖然整個活化計劃非由政府提出、執行,但政府接納其計劃總算為古蹟保育踏出一步,惟可更主動參與活化計劃 。

中區警署建築群(發展局圖片)

大館位於中區警署建築群,建築群在1995年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被列為法定古蹟。馬會在2007年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建議,並表示會承擔中區警署建築群的翻新工程及發展費用,支付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營運虧損;其後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宣布接受馬會建議的計劃。

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計劃是香港最大型的文物保育及活化項目,面積達13,600平方米,包括三組法定古蹟(即中區警署、前中央裁判司署及域多利監獄),一共16幢歷史建築物及戶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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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頭意義大 惟暫無安排「回歸」

大館的定位為「香港的古蹟及藝術館」,由非牟利公司──賽馬會文物保育有限公司負責營運。香港鮮有結合歷史和藝術為主題的博物館,相信不少市民對此感興趣。

不過,大館最具代表的虎頭標本暫不會移回大館展覽。上水警署在1915年接到村民舉報在龍躍頭一帶見到老虎,派出兩名歐裔警員帶備霰彈槍和手搶試圖獵虎,但兩名警員在調查期間被老虎突襲,分別當場死亡和送院後傷重不治,老虎最後被擊斃。其後,老虎頭顱製成標本,放在大會堂(非現址)展覽,後來因大會堂拆卸,虎頭歸還警隊,一直放在大館(當時的港島警察總部)的警官餐廳大門門頂上,呈現一扇「虎頭門」。虎頭於1988年轉交警隊博物館為「鎮館之寶」,現今仍存於警隊博物館,開放予公眾參觀。

在警隊的歷史中,虎頭象徵的意義重大,不然當時警隊就不會把虎頭製成標本展覽,以紀念事件和兩名殉職的警員。現時大館重開,馬會作為營運者須要考慮是否將這個大館的標誌從山頂的警隊博物館移歸大館,令更多人認識這段歷史。大館的歷史正正是整個博物館核心的一部分,而虎頭又是大館的象徵,兩者關係密切,若能同時再呈現予公眾,相信有助市民更全面地了解大館和警隊的歷史。

政府角色何在? 須主動參與保育

政府願意踏出一步,接納馬會的活化建議固然是好事,但政府的角色只提供援助,惟須更主動參與古蹟保育,回應社會訴求。古物諮詢委員會在2015年公布《歷史建築保育政策檢討報告》,報告的民意調查顯示,有六成人支持有法定的歷史評級,意味市民傾向支持保育,認為具歷史評級的建築物應受法例保護。 當時古諮會主席林筱魯表示,經過了解社會的期望,建議有關當局落實推動「政策向前邁進的方針」,以回應社會的轉變。不過,直至三年後的今天,香港尚未較完整的古蹟保育政策,甚或方向。

文物古蹟是我們文化身分的象徵,亦是我們集體回憶的重要組成部分……保存這些不可再造的文化遺產,可承繼我們的文化瑰寶,並將之傳承給我們的下一代。
古蹟辦工作綱領

可見,文化、歷史是社會組成的一部分,政府有責任牽頭做好古蹟保育。然而,古蹟辦在過去10年處理過不少具爭議的保育議題,如皇后碼頭、皇都戲院,都被批評未司其職;早前古蹟辦主動提出按「點」、「線」、「面」的理念保育,選定值得保育的建築群,可算行前了一步,即使現時活化大館計劃「假手於人」,但政府仍持續推廣、宣傳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