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設立資產增值稅 要考慮甚麼東西?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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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回歸前後,香港政府反對資產增值稅,原因主要是與簡單低稅制矛盾,助長資本外流,打擊物業和股票市場。回歸後香港只有短時間經歷財赤,庫房充盈,即使會增加稅基和稅收,特區政府沒有迫切開徵此稅。
「01觀點」贊成設立針對物業的資產增值稅。設立資產增值稅有助穩定樓價,改進物業徵稅渠道,令稅制更公義。同樣重要的是,有效徵稅,減少物業賣家抬價誘因,減少個人單純靠房地產增加資本,導致少數人佔去大部分社會財富,加深香港的財富不均。這可鼓勵個人靠工作、創業意欲。

迹象顯示賣樓利錢厚 辣招未能打擊樓市狂潮

近年私人物業轉手獲利的幅度和宗數升勢凌厲。根據利嘉閣地產研究部表示,2017年錄得2.8萬宗二手私樓轉手獲利買賣登記,佔所有已知買入價買賣登記的98.7%,獲利宗數較前年上升12.6%。平均獲利幅度自2009年起穩步上揚,去年更達78.2%,獲利至少一倍的比例超過46%。

獲利者未必靠短期炒賣。政府數字指出,在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平均每月有48宗繳付額外印花稅個案。這些住宅在交易三年內轉手,只佔總體二手住宅交易極少比例。這可推論,不少獲利個案是持貨三數年,甚至更長,資產增值稅可以針對長線獲利交易。

以下為設立資產增值稅的一些大原則。

去年股票、樓市皆暢旺,帶契不少港人身家上漲。(路透社)

稅率不宜過低 同時設免稅額

政府應同時向本地居民、非本地居民、公司持有的物業徵稅,非本地居民及其公司持有物業的稅率應比本地居民及公司高。特別要留意跟個人入息稅和利得稅的交叉影響,會否有個人和公司為求降低稅額,用低稅率的稅種繳稅,因此,增值稅不宜過低,以免刻意把入息和公司收益轉為資產增值。同時,對長者或者病人等需要現金周轉的群體,政府應考慮能否有適當豁免徵稅機制。

資產增值稅的稅率可以有幾種方法釐訂,有些是劃一稅率(例如愛爾蘭的33%)。有些國家(如美國、澳洲)會釐訂持有資產時間的長短,少於一年者為短時間,愈長期持有稅率愈低;有些(如英國)則沒有年期區分。有些會與薪俸稅掛鈎,愈高收入人士的稅率愈高。英國按應課稅收入採用兩級制,稅率為20%和10%

稅額需要減去行政成本及持有時間的通脹率,或者劃一設平均年增值免稅額(例如8%),免去只因通脹而升值的利潤部分。

參照澳洲愛爾蘭等國家,在同一個課稅年度若果有物業出售時低於買入價,計算稅款時,損失可以被其他有利潤的物業抵銷。

假如港鐵站上蓋也用來興建公營房屋,當可紓緩政府經常掛在口邊的「土地不足」問題。圖為日出康城。(資料圖片)

平抑樓市 還需增建公營房屋

反對物業增值稅者,經常擔憂徵稅會否導致「閉鎖效果」(lock-in effect),即會減低出售物業的意願,減慢物業市場流動。業主也會失去投資回報更高資產的機會。在這方面,政府需要評估稅率,平衡資產流轉和限制獲利的影響。更重要的是,政府也必須大幅增建公營房屋,增加房屋供應,增加港人選擇,不用一窩蜂湧向私樓市場。

有些國家(例如澳洲)會免去唯一或主要物業的徵稅,但香港不適宜參照。英國社會科學學者 Andy Green 批評,此舉容易令多物業業主避稅,例如在售樓前把第二物業重訂為主要物業。再者,在香港,不少人循首置獲得資本,進行其他投資,首置物業不應獲豁免,但可以設立免稅額。此舉確保如長者出售長期擁有的自住物業,持有現金時,保留有一定利潤。

港府把簡單低稅制奉若圭臬,助長買賣房屋圖利、忽視居住權的風氣。政府必須撥亂反正,重塑財稅政策和公營房屋政策,首要考慮租住權保障、住宅空置稅、房產增值稅,平抑樓市,限富滅貧,穩定社會。開徵新稅難討市民喜歡,政府需要大力落實再分配政策,扶助中產基層,才能爭取市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