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觀點】自負盈虧壞處多 政府應檢討房委會營運方式
政府下周三(2月28日)公布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稱會繼續投放資源在醫療及安老服務,相信這並非表示港府輕視房策議題。政府承擔房屋開支的方式,有別醫療、福利及教育範疇。政府要求房委會自負盈虧,2014年底,為滿足長遠房屋策略訂立的十年公營房屋供應目標,政府成立房屋儲備金,支持公營房屋發展及相關基建配套。
多年來,政府及民間對房委會的營運模式習以為常,箇中衍生不少問題,更產生公屋為社會長遠負擔的不良印象。政府有責任為市民安居,更應該趁有足夠財力,糾正承擔房屋開支的思維,考慮直接資助興建公屋居屋,避免房策受盈虧窒礙。
自負盈虧「金剛圈」 緊箍政府房委會
自1988年起,房委會自負盈虧。在拆售物業給領匯(現稱領展)前,政府雖然有一筆過注資,並與房委會重組資本協議,但房委會要自行為興建和維修公屋居屋籌措資金,不論官方和民間也有居屋業主補貼公屋的說法。
當然,此說法未夠全面,因為政府免卻公屋居民地價支出,首置居屋也有三、四成市價折扣,等同部分地價成本。可以說,政府一直補貼公屋居屋。
其後,自負盈虧的金剛圈箍緊政府和房委會。2002年政府停建居屋及終止租置計劃,房委會頓失收入,需出售物業套現以維持財政,導致領匯上市及再拆售資產,推展公共服務私營化,衝擊公屋商戶生計等惡果,政府至今仍一籌莫展。
成立房屋儲備金 加劇公屋負面印象
上屆政府在2014年底訂立十年供應28萬個公營房屋目標,除了房委會儲備及新居屋收益,預料需要額外1,000億元建屋開支,故設立房屋儲備金,並交由金管局投資,滾存本金和利息收入。日後房委會需注資,政府可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
此舉雖打破自負盈虧的信條,惟確保房委會帳目健康,仍是政府和房委會的目標。當中顯示政府謀劃公營房屋政策,有別社會福利及教育項目,例如社會福利署鮮有因為多發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而出現赤字。
政府憂慮公營房屋是長遠而又尾大不掉的負擔,若由庫房直接支付建屋恐拖垮財政,因此由房委會掌管財政,冀藉居屋收入補貼興建公屋開支,把公屋居屋的收支扣連起來。成立房屋儲備金以備不時之需,亦加深官民對公屋的負面印象。
房委會有盈餘 財赤恐慌叫不響
綜觀房委會的帳目,未來四、五年財政不成問題。房委會2017/18年度修訂預算,綜合盈餘為74億元,2021/22年度綜合盈餘可望達92.9億元。
當然,未來五年公屋每年興建量少於兩萬個,遠遠落後於長遠房屋計劃,1,150億元的興建公屋開支,亦少於預期。公屋營運赤字只有4,000萬元,也較幾年前預期低約九成。房委會表示,陸續回籠的居屋收入可作補貼。房委會亦未估算日後「綠置居」恆常化後的售樓收入。即使公屋營運赤字預期遞增至2021/22年度的32.4億元,未來數年房委會現金及投資結餘仍可望維持至少300億元。房委會預計有足夠資金應付五年內經常開支及推行建屋和保養計劃,仍未計劃動用滾存至788億元的房屋儲備金。
正因房委會自負盈虧的財政安排,加上政府未配合增建房屋,導致政府的公屋危機論失效,700多億元的房屋儲備金未能發揮更大效用。當然,悲觀論者仍可高呼未來經濟逆轉,積穀防飢,儲起盈餘,注資基金,他日提取。然而,無止境的儲蓄,實非善用財政的做法,遑論解決迫在眉睫的住屋困局,信守公屋三年上樓的承諾。
興建萬計公屋,開支不菲,政府也不應因為成本不輕而犧牲建屋質素。近30年來房委會自負盈虧的緊箍咒,既製造公屋是沉重負擔的錯誤印象,更催生公產私有化的惡果,政府宜檢討房委會的營運安排。政府財政充裕,實有能力承擔,不應固守房委會自負盈虧信條,應按計劃及進度考慮直接資助興建公屋和居屋。
樂業安居是民心所向,亦是有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市民有可負擔的住房,減省家庭住屋開銷,減輕樓債羈絆,政府可有評估此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