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置居.觀點】火炭綠置居現變數 市區公屋成絕響?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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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上周六(1月27日)報道,房委會推翻了林鄭月娥提出的火炭綠置居項目。項目原定將火炭 4,800 個公屋單位轉為綠置居,房委會認為數目太大,或將出現滯銷,故不排除另覓選址,又或改變現有地盤安排。房委會必須就新選址作清交代,絕不能將市區公屋單位全部轉作綠置居,以增加置業階梯之名,行階級分化之實。房委會更需確保綠置居不會影響公屋供應,損害港人的住屋權。

曾擬以綠置居計劃出售的火炭公屋項目,正進行興建。(資料圖片)

【綠置居.觀點】管理費、維修費高昂 政府有責任警惕市民

綠置居加劇階級分化 窮人或將愈住愈偏僻

委員憂心火炭項目滯銷不無道理,一來火炭綠置居項目規模龐大,市場的消化能力成疑。更重要的是,火炭項目位處偏僻,交通不便,步行至港鐵站需時約半小時。公屋聯會於2016年就曾進行問卷調查,問及公屋居民購買綠置居的原因為何,「改善居住環境」在多個答案中獲最多人選擇,由此觀之,如果綠置居的位置欠佳,又未能提升市民生活質素的話,恐怕只會乏人問津。

更何況,先前景泰苑之所以錄得超購,主要原因是其位於市區;故此,林鄭月娥常強調的「景泰苑經驗」,不太可能套用在火炭項目。

但必須注意的是,房委會並非全盤推翻綠置居計劃。據指,房委會同意將綠置居恆常化,增加置業階梯,黃遠輝也承認,或會就綠置居項目另覓新選址。房委會就綠置居選址訂立四個原則,其一,選址不會毗鄰公共設施,避免引致昂貴管理費或維修費;其二,不會影響原有規劃;其三,獨立地盤或易於從公屋項目分割;其四,並非短期內落成的公屋項目。

若要確保綠置居全數出售,除了上述四項原則外,房委會還必須考慮到市場需求,到時房委會或會將較具吸引力的選址優先興建綠置居,在位處偏遠的地段才興建公屋。市區公屋用地早已彌足珍貴,一旦政府將更高比例的市區地段用以興建綠置居,基層就只能住在水泉澳邨般「與世隔絕」屋邨,使公屋淪為「新貧民窟」。如此說來,所謂的置業階梯,實不過是階級分化。

沙田水泉澳邨東南方。(資料圖片)

政府助長置業霸權 香港人半生為奴

此外,政府以至房委會都必須反思綠置居恆常化帶來的危機。如果政府堅持將公屋轉作綠置居,長遠將令公屋的供應量下跌,損害市民的住屋權利。固然綠置居的買家都是合資格申請公屋者、公屋居民,將公屋轉為綠置居短期內無阻公屋流轉,但問題在於居民在購買綠置居滿五年後,便可之出售,單位將流入私人市場,不能再惠及基層。事實上,近年就不時出現天價出售公屋、居屋,政府應吸取教訓,慎思綠置居恆常化所帶來的後果。

如果政府真的明白民之所欲,就應該改革私營物業主導政策,讓市民安居安業。據國際顧問機構Demographia在上周發表的研究報告,以香港的收入中位數及樓供中位數來計算,香港人平均要不吃不喝19.4年,才能完成按揭供款。現時消息指綠置居將繼續以市價六折出售,乍聽之下,的確是一項德政。但以景泰苑的經驗看來,達69%的買家按揭還款年期達25年,每月供款佔入息40%或以上的住客亦達三分之一,可見綠置居的供款負擔頗為沉重。更何況,綠置居以市價釐訂,其價格要隨荒謬的市場起起跌跌,買家既要承擔供款壓力,又要面對樓價漲跌的風險。

實際上,政府減居屋、推綠置居的做法,變相令置業主導這意識形態更深入民心,為荒謬的社會風氣助燃。對此,政府應該從根本著手,否定置業主導,實施租金管制,大量增建公營單位,保障市民的住屋權利,讓市民能夠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