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解密系列三】鍾士元力爭BNO世襲 英方最終否決

撰文:趙振龍 馮普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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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雙方在1984年簽署聯合聲明後,一邊準備12年後政權移交,一方亦在過渡期作部署。《香港01》遠赴倫敦英國國家檔案館,翻查最新一批解密文件,披露了30年前、即香港過渡期之初英方在香港的盤算和思路。
緊接中英雙方簽訂聯合聲明,英方於1985年馬上著手起草BN(O)國籍。最新解密的文件,首度公開了英國外交部與港府及行政局間的機密討論,不少細節更是從未曝光:如英國外交部內有法律顧問曾認為,如港人子女在其他英國海外屬土(如直布羅陀)出生,應獲承傳當地屬土英籍、甚至「變相」獲居英權。
時任行政局首席議員鍾士元曾於行政局反映,希望以「海外生子」方式,讓港人將BN(O)身份傳予下一代。不過這些破格建議,通通都被當時英國內閣拒絕。
文件揭示倫敦對BN(O)的立場,從來只重於確保97後出入境通關便利。當年港人仍憧憬特區前景,居英權尚未成為爭議,於是這種不賦予任何居留權、亦無法傳予後代的奇特國籍,就在沒甚爭議下通過,英國便順理成章把300多萬「屬土公民」體面地移交中國。

鍾士元(咪前者)等部份行政局議員,曾力爭讓港人於其他英國屬土所生子女繼承BN(O),卻遭英方斷言拒絕。當屆行政局成員尚有李鵬飛(右二)、譚惠珠(左三)等人。(政府新聞處圖片)

近年續領BN(O)的人數一再攀升,有人戲稱其為「真香港人」象徵,就連國際關係專家沈旭暉都明言BN(O)「肯肯定絕對有好過冇」。主權移交近廿載,透過BN(O)「與英國保持某種關繫」卻成了風潮。追源溯本,BN(O)乃《中英聯合聲明》兩國備忘錄下的產物,以保障當年的「屬土公民」,97後可「保留某種適當地位,繼續使用英國護照」(中方字眼為英國旅遊證件)。今日我們知道BN(O)有兩大「缺失」:一不賦予任何居留權、二不可傳予後代;中英兩國向來宣稱這種安排最符合聯合聲明,但解密文件卻揭示,當年行政局首席議員鍾士元原來曾大力爭取,至少讓BN(O)傳予海外的下一代。

鍾士元曾力爭BN(O)繼承權

這批塵封30年、長達過千頁的機密檔案,還原了英國起草《1986年香港(英國國籍)令》、創製BN(O)的過程。鍾士元曾於其回憶錄表示,他自70年代末已向英國力爭,給予港人英國公民權利,惟1981年後英國修訂國籍法,只將港人列作「屬土公民」、及至聯合聲明後,更決定以BN(O)取代「屬土公民」身份並取消繼承權,令97後港人無法獲任何英籍。

但鍾士元的努力並未停止,今次曝光的一封英國內政部文件顯示,鍾曾於港府行政局質疑,97後港人子女不能在港繼承「英國屬土公民」身份 ,只因中方反對;但若這批子女在外國出生而獲外籍(如美籍),中方則未必有異議(unlikely to object)。解密文件紀錄,鍾士元曾據此力爭BN(O)持有人97年後,如在其他英國屬土產子(如直布羅陀或福克蘭群島等),子女應有權繼承「屬土公民」身份;甚至如在英國出生,更應成為英國公民,此觀點亦獲部份行政局成員贊同。

鍾士元曾提出以「海外生子」方式,讓港人將BN(O)身份傳予下一代;惟卻遭英方批評及拒絕。

事實上,在法令起草前期,BN(O)繼承權爭論,甚至亦「考起」英國本土官員。當年的香港居民,與英屬直布羅陀、福克蘭群島等地一樣為「屬土公民」,文件紀錄時任布政司鍾逸傑就曾於當年8月去信,請求外交部澄清,如有港人子女在直布羅陀出生,97後是否就可獲「英國直布羅陀屬土公民」身份、甚至按當時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法規,變相擁居英權。沒料英國外交部對此竟一時不懂應對,拖拉5天後更回郵坦承「未能提供答案」;幾天後,一封外交部國籍部門的文件更揭示,有內部官員甚至認為鍾逸傑的觀點應獲接納(seem to be a clear ‘yes’),更指此意見獲得部門法律顧問支持,又建議指只能靠「拖字訣」處理(should not rush into an early answer),同時一邊收緊直布羅陀入境法規,阻止港人到當地「雙非」產子。
 

鍾逸傑請求外交部澄清「直布羅陀」產子問題,一封外交部會議紀錄證實,曾有當局法律顧問應為答案「seem to be a clear 'yes'」;引起內部爭議,一時間竟不知如何回覆香港。

賀維「落閘」否決建議

英國外交部當時為解決此「雙非」危機,甚至曾去信直布羅陀總督請求意見,惟及後的討論卻未見有資料公開。直至當年10月初,一封由外相賀維發予香港的電報,首次明確否決鍾士元等人「海外繼承BN(O)」的觀點,指其「明顯違反兩國備忘錄精神、引來中方反對」,指英國政府將不會接受。內政部亦緊接統一口徑,強調鍾士元的看法有違《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只會造成行政漏洞,令有力赴海外產子的富人獲益。至此,一切有關英籍繼承權的討論終結。

1985中加入行政局的李鵬飛回憶,當年成員對BN(O)雖有討論,但提案上呈英國後,卻不見當局有心替港人爭取更多權利,「BN(O),只是一份souvenir(紀念品)咋。」李鵬飛解釋,過渡期初年,英方著眼的是如何在不提供居英權之下,將300多萬「屬土公民」順利移交中國,而讓港人「永續」英籍,一直並非英方的工作目標。

英方無意為港人「永續英籍」

事實上,賀維明知香港社會將對英方態度反感,就在他表達否決鍾士元觀點之際,亦去信時任首相戴卓爾夫人,坦言「不給予居英權及無法讓港人的屬土公民承傳英籍,可預料英方將持續受到質疑。」但賀維又不忘提醒鐵娘子,中方對國籍問題相當敏感,處理時要特別小心照顧。

前途談判前後,賀維(中座者)多次訪港,文件披露他早知英國無法給予居英權及BN(O)繼承權,將引起港人質疑。右一為時任港督尤德。(政府新聞處圖片)
We can expect continued criticism both for our refusal to grant right of abode in the UK to BDTCs, and for our failure to obation Chinese agreement to a transmissible form of nationality for BDTCs.
英國時任外相賀維
過渡期後期港人經歷六四及一系統政制爭議,動搖對特區信心,97年初排隊歸化英籍及申領BN(O)經常大排長龍。(美聯社)

譚耀宗:BN(O)只照顧旅行需要

儘管有聲音反對,但BN(O)還是在相對平靜的情況下獲通過。李柱銘回看,「賀維(站在英方立場)係無原因去為香港人爭取;加上當時聯合聲明寫好了,大家(對特區前景)都仲係有信心,所以爭議唔大」。同為1985年首度晉身立法局、左派出身的譚耀宗,對當時的民情講得更撇脫:「BN(O)主要是照顧當時需要、去外國旅行方便,因為特區護照好唔好用,當時大家都唔知,就當係旅遊證件。(過渡期)初期唔係好多人要留英國收留,英國亦覺得已經為香港爭取到一份好好嘅聲明,其他咪落閘囉。」直到後來六四事件後,香港人才對前途信心跌至谷底,有爭取居英權之呼聲。及至97前夕,就連BN(O)的申請也排長龍,「買個安心、留個保障」成了當時的港人心聲。

主權移交近廿年,當年港人生怕不獲認受的特區護照,今日免簽國家早已趕過BN(O);反而是特區政府愈來愈不獲認受,才令前朝的BN(O)更獲抬舉。

譚耀宗分析,當年英國認為已經為香港爭取到一份有保障力的聯合聲明,並不熱心97後為BN(O)持有人提供更多權利。(林振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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