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女醫生譚皓汶被投訴誤判致病人不舉 醫委會裁專業失德不成立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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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K9年前因下體撞到硬物受傷到急症室求醫,後疑因「斷錯症」被安排手術,最終導致不舉,遂向醫委會投訴當時主診醫生、現任威爾斯親王醫院外科副顧問醫生譚皓汶專業失德。醫委會紀律研訊後,今日(28日)裁定就對譚皓汶的五項指控,四項不成立,一項因證據不足撤銷。被告聞訊後表現淡然,神情冷靜。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宣讀判詞指,K事發時26歲,且學歷達大學水平,理應明白手術會有風險,而且,事主收到的手術同意書(consent form)已寫明手術會有下體會流血、發炎、不能勃起、陰莖麻痹甚至修補後變短等風險,並附有中文版本;而K當時亦有機會追問手術詳情。

醫委會紀律研訊後,9月28日裁定譚皓汶(中)專業失德罪不成立。(吳美松攝)
醫委會紀律研訊後,9月28日裁定譚皓汶(右)專業失德罪不成立。(吳美松攝)

辯方指投訴人誠實惟證供未必可靠 記憶或有出入

辯方結案陳詞指,研訊小組在處理是次案件時,應考慮K的投訴是否有文件輔證,以及其證供是否可信。辯方補充說明,並非指K不誠實作供,亦相信對方誠實,惟人的記憶有機會因為時間,以及心理狀態而偏離事實。辯方解釋,從K的反應可見他因焦慮而對被告有偏見,而導致記憶有所模糊,而K對事件,即被告有專業失德的想像變得真實。

辯方表示,根據證人供詞,醫院醫護人員作為一個團隊,若被告在紀錄上有缺漏,應有人會指出,但事實是沒有人曾指被告就K的病情所寫的紀錄有不尋常之處。同時,辯方認為K亦有責任如實地向醫護人員反映其身體狀況。因此,醫委會應考慮相信有系統紀錄的醫院文件。

一項投訴證據不足 被告曾為患者提供正確建議

被告共被投訴5項專業失德,包括「在2015年2月2日,為病人進行手術前,未能對患者陰莖的損傷做出正確診斷」、「未能在手術前進行適當和/或充分的調查來診斷患者的陰莖損傷」、「在手術前未能向患者提供與其陰莖損傷有關的充分和/或準確的病史」、「未能在手術前正確和/或充分告知患者手術風險和/或手術的合理替代方案」,以及「在圍手術期(perioperative period)未能適當管理患者的陰莖區域」。

鄧惠瓊特別指出,醫委會接納被告在手術前有與患者核實病史,亦有紀錄顯示被告曾問及K有關其下體的狀況,包括是否有瘀青、能否勃起等;而K亦曾與被告表示他的下體曾在勃起的狀態下遭硬物撞擊,導致陰莖突然腫脹。

她又提到,專家證人文志衛,辯方專家證人、屯門醫院泌尿外科顧問醫生朱秀群均同意,被告有為患者提供正確的建議(correctly advised),即如果不進行緊急手術,患者的勃起功能可能會受到影響,而且由於他的就診時間有所延誤,傷勢可能無法挽回。因此,醫委會認為,根據患者的情況,透過監測患者的醫療狀況進行保護管理並不是手術的合理替代方案。

至於第五項投訴,醫委會不接納控方提供的證據,從整體上看,最重要的是醫委會可以適當地認定被告犯有專業方面的不當行為。因此裁定五項投訴同樣不成立。

現任威爾斯親王醫院外科副顧問醫生譚皓汶被一名男病人投訴專業失德,案件7月2日進行第二日紀律研訊。(資料圖片/郭梓謙攝)

▼6月19日 首日研訊▼

雙方完成盤問後,醫委會9月28日裁決。(資料圖片/郭梓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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