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兩招促發展商加快賣樓 預售樓花推售比例每次不少於20%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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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政府將推出3個房屋目標、6項措施,當中2項措施針對一手空置單位及預售樓花的銷售手法,希望逼使發展商盡快將一手新盤推出市場。

向空置一手單位徵額外差餉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明言,社會置業訴求如此高漲下,難以明白為何有這麼多單位仍然「吉」﹙空置﹚,因此要採取措施向空置單位徵「額外差餉」。

她表示,政府向空置超過一年的一手樓單位徵收「額外差餉」,發展商新盤項目收到「入伙紙」起計,每年要向政府申報單位的使用情況,若果單位過去半年未有用作居住或出租,政府會徵收額外200%的差餉租值。

林鄭月娥指出,目前一手空置單位達9,000個,佔未來3年至4新盤潛在供應量的9%,雖然數量不多,但仍然是重要的供應,認為有部分一手項目早於2011年已經建好,惟過去3至5年仍然空置,在今日供應緊拙,市場需求大的情況下,她難以明白為何仍然有這麼多的空置單位。

不過,由於措施涉及修改《差餉條例》,林鄭月娥指,會在2018/19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法案,落實時間視乎審批時間。

政府宣布推出兩項措施,逼使發展商盡快將一手新盤推出市場。﹙路透社﹚

每次推盤不得少於項目總數20%

另外,為打擊發展商「擠牙膏」式賣樓,政府將要求發展商不論透過何種方式銷售樓花,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均不能少於有關「預售樓花同意書」所涵蓋的住宅單位總數的20%。

措施又指,如未賣出的住宅單位數目少於總數的20%,發展商須一次過推售所有剩餘單位。

如發展商違反上述措施,地政總署將發出警告,並要求發展商解釋,如果發展商再次違規,地政總署將不作警告,並即時撤銷有關預售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