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證監行動有事實根據 非基於某個名單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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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早前要求多間公司停牌,證監會企業融資部高級總監戴霖表示,為保障潛在投資者的利益,將部分公司停牌是一件正確的事,現時只是初步調查。

他又指,證監會現時特別關注個別公司,但執法是根據不同個案而做,行動有事實根據支持,而非因該股被列入某個名單。他續指,自己與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不時有聯繫,他對於本港有關問題作出很大貢獻。

證監會強調職責為確保市場誠信,而非對投資者作出賠償。(資料圖片)

證監會為確保市場誠信 非對投資者作出賠償

被問到已受利益損害的投資者應否獲得賠償,戴霖稱,是香港市場需要平衡的,以他了解英國市場做法,當監管機構行動時,小投資者的利益已有損失。他認為,要平衡確保市場的誠信及投資者看法存有困難,證監會職責是確保市場誠信,而非對投資者作出賠償,因為投資本身就要面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