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律師媽與子簽零用錢協議書惹爭議 不想子女亂花錢還有這幾招
家長都怎麼給孩子零用錢呢?還是任憑孩子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呢?其實給孩子零用錢是一門藝術,廣東有一位律師媽媽,從兒子5歲開始就跟他簽「協議書」,5年來簽了4份,值得注意的是,孩子的零用錢竟也成了協議書的主角,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廣東有一位律師媽媽為了教導孩子「規則」的觀念,從兒子小民(化名)5歲開始陸續與他簽署各種「協議書」,其中還包含了「零用錢補充協議」,至今小民10歲,已經與媽媽簽了4份協議書。這件事傳開後,引來許多媒體與網友的關注。有人認同這位媽媽的教養方式,可提早建立孩子的金錢觀及規則感,但也有人批評這位媽媽讓孩子從小就被禁錮在冷冰冰的條款裏,顯得太沒人情味。
為了零用錢,孩子主動要求簽「零用錢協議」
律師媽媽受訪時表示,小民5歲時,貪玩、不愛收拾東西、愛看卡通等,所以當時與他簽了第一份協議書,與小民約法三章,用條件與獎勵建立規則感;第二份則是針對「獎懲制度」簽定第二份協議書。這5年來,兒子對協議從被動簽署到主動參與,成長了不少,習慣在協議中充當「乙方」的兒子,也愈來愈意識到了規則和憑證的重要性。這次簽「零用錢協議」還是小民的提議呢!
這份2018年10月10日最新簽署的《零用錢補充協議書》裏,「甲方」寫着「小民他媽」,「乙方」則是小民,內容是這樣的:
經雙方確認:每月10日發放零用錢20元,上述零用錢主要用於購買文具、書籍、人際交往、零食,超過5元金額的使用乙方需告知甲方,乙方承諾不得在學校範圍內購買零食。如物價上漲,乙方需要上漲零花錢金額,雙方可另行商議。
協議書裏包含7項條款,清楚寫下零用錢的用途、金額,及獲得零用錢條件與爭議解決方案等內容,且最後一項特別說明「乙方表示非常開心地認可上述制度,並願意遵守和執行」,既嚴肅又可愛。至於很多人質疑律師媽媽的作法太不近人情,她也表示其實這些協議只佔了生活中的一小部分,是親子間的小樂趣,真實生活並不會一板一眼照着協議走。只是希望透過與孩子共同協議中,讓孩子了解,生活不是隨心所欲,應該遵守規則;此外,孩子也必須明白,金錢並非從天上掉下來,而要靠勞力與努力獲得的。
零用錢這樣給,建立良好金錢觀
現今社會不時有兒女為了錢而打死父母的新聞,或者是懶散在家不工作的「啃老族」,彰顯出孩子本身金錢觀的不足,無法控制自我慾望。從小就應該培養孩子理財觀,而零用錢是最好運用的方法。
想為子女建立良好的金錢觀,父母又應該怎樣做?以下提供幾項建議給爸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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