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有什麼問題?什麼是自由創作? 從日常生活探討哲學|開卷樂
香港明愛專上學院高級講師李敬恒,人稱「大師兄」,喜歡透過日常貼地的話題和手法,讓觀眾理解哲學。他在報刊專欄撰稿,以藝術、文學、音樂、唸書和教學等等「玩樂經驗」作哲學反思,而文章輯錄成書——《尋常與作樂-哲學與文藝的25則思考》。
文:香港電台開卷樂|原題:《尋常與作樂-哲學與文藝的25則思考》- 反思哲學與音樂
香港電台文教組節目《開卷樂》由馮傑、鄭政恆、黃怡、鄒芷茵、唐睿主持,逢週六晚上8時30分至9時,港台第二台播出。節目重溫 : https://podcast.rthk.hk/podcast/item.php?pid=541
哲學非抽象概念
「有沒有神?」、「甚麼是真與假?」、「甚麼是真正存在的?」就算沒經過哲學訓練的人,也許亦曾提出如此種種的問題。很多人以為真假、美醜、對錯、是非等等概念抽象。李敬恒認為只是一般人對這些概念理解得不夠仔細,因此不時產生混亂或矛盾。而哲學可以助你針對性地思考,疏理脈絡及區分概念,得出原則。
李敬恒教授哲學多年,他在課堂裏愛把哲學家、哲學名詞等放下,就如書名《尋常與作樂》,他常以簡淺的「尋常」生活作例子,和同學講解哲學。他建議對哲學有興趣的新手不要馬上拿起深入討論康德、黑格爾等等哲學大師的著作,看一些入門書也許更能讓讀者一步步地理解不同哲學命題。例如由美國哲學家Thomas Nagel所撰寫的《What Does it All Mean》,全書以課題為中心,如心靈、死亡、存在、平等,盡量避免提到哲學家及艱深用語,以問題為中心,篇幅簡短易明;另一本是柏拉圖寫的《蘇格拉底的申辯》,講述了不少人生基本價值,有助了解我們行為背後所反映的自身判斷。
音樂之樂與哲學之樂
《尋常與作樂》的「樂」字,既可解作「快樂」,亦能解作「音樂」。李敬恒自小愛好音樂,認為音樂是人類表達思想與情緒的重要途徑。即便只是聆聽音樂,也可陶冶性情。而繪畫、文學、舞蹈等藝術與音樂一樣。當然這些藝術,同時亦具備使人快樂的功能。而藝術的表達或欣賞能力愈高,我們從中享受到的樂趣亦會更高。書中輯錄了近十篇李敬恆反思社會與藝術的文章,其中一篇名為〈單調與失焦:反思造星文化〉。文中提及,近年的「造星文化」為香港樂壇掀起重大變化,有人熱切追捧,也有人反感。「問題不在於想成為明星與追星本身,甚至不在於為求流行而創作,而在於造星文化所造成的單一與失衡。」李敬恆認為,很多時主流媒體只是基於市場的考慮,令一般人接觸的歌曲文化狹隘單一,難以培育發展受眾的欣賞能力。
李敬恒認為若要打破這種單一文化,「並非要全盤否定依照流行公式製作歌曲的價值,而是要強調有其他同樣或更有價值的創作方式與考慮;不是要否定流行歌星,而是要令更多不同類型的音樂可以得到恰當理解與欣賞而得以流行,而不同風格不同崗位的音樂人亦可以得到感得的重視而成為明星。」
創作不等於亂來
藝術伴隨創意,但有人往往以為這樣可以無視藝術的規則,李敬恒再進一步分析指「單純隨心所欲、胡作胡為並不等同於自由創作,更不足以保證創作的質素。」他認為規則能夠將文字、聲音、圖像、顏色、行動等達致協調,這些限制的規則正是「強烈的刺激與挑戰」,思考各種未知的可能性,提升相關的知識和技巧。正如李敬恒寫道:「古往今來最厲害的藝術家,往往能夠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對傳統既有的典範與規則加以去蕪存菁,推陳出新。」
(本文原刊於報章專欄《開卷樂》,此為加長版。圖片及標題為編輯所擬,本文不代表藝文格物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