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行為藝術家出售紋身皮膚惹法律爭議 拍賣前以7位數字完售

撰文:梁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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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藝術/紋身/刺青】奧地利藝術家Wolfgang Flatz早前宣佈,出售自己13塊紋身皮膚作慈善用途。該行為藝術作品名為「To Risk Ones Own Skin」(編譯:冒著自己的皮肉風險),藝術家將自己身上所有紋身,劃分成13件單獨作品售出。

拍賣由佳士得經手,原定在上週舉行,但在拍賣前所有作品被一匿名瑞士藏家以超過百萬美金購入,將在藝術家死後交付實物。鮮有藝術家在自己在世時出售身體部位,此舉引來法律道德爭議。

奧地利藝術家Wolfgang Flatz早前宣佈,出售自己13塊紋身皮膚作慈善用途。(圖片來源:Franziska Pietsch/Pinakothek der Moderne)

拍賣原定為慕尼黑現代藝術博物館(Pinakothek der Moderne)的Flatz回顧展一部分,根據藝術家網站「To Risk One’s Own Skin」包含13件單獨作品,是藝術家自1975年以來所有紋身。這些紋身包含了多種語言和符號,包括德語、英語、俄語、日語等等,還有紋章裝飾以及條碼圖案,紋身尺寸不等,由手指上小型紋身到覆蓋藝術家上背部之「Physical Sculpture」字樣均作售賣。除了留給其兒子的一塊皮膚,其餘紋身皮膚已全數被一匿名瑞士藏家以7位數字拍下,Flatz表示部分收益將捐給慕尼黑現代藝術博物館以及Flatz基金作藝術用途。

在藝術家去世後,每一塊覆蓋了紋身的肌膚將被切割出來,製作成標本置於玻璃中展示。(圖片來源:Wolfgang Flatz官網)

在藝術家去世後,每一塊覆蓋了紋身的肌膚將被切割出來,製作成標本置於玻璃中展示。在實物交付之前,他將把同一部位照片交給藏家暫作代替。Flatz稱作品遵循日本保留死者紋身傳統,表示自己在最後表演中,透過皮膚將自己的存在轉介給藝術。佳士得拍賣網站描述「由於這是首次有藝術家於在世期間將自己身體當作藝術品出售,這場拍賣將提供一個購入藝術史未來的獨特機會。」該網站現已下架,但相關文稿仍存於展覽網站中。

奧地利藝術家Wolfgang Flatz(Getty)

根據藝術新聞報報道,此舉引起法律界人士討論。皮膚可以同時被視為身體組織以及器官,近年不同歐洲國家大力禁止器官販賣,但就如頭髮等身體組織的交易則較為寬鬆,現時未有法律針對皮膚販賣,藝術家能否為售賣皮膚給出「合理許可」(appropriate consent),為法律灰色地帶。

Wolfgang Flatz1990年作品「Demontage IX」(圖片來源:Pinakothek der Moderne)

Wolfgang Flatz以前衛表演藝術聞名,這並非他首次以自己身體作為藝術媒介:在1979年作品「Treffer」中, Flatz讓觀眾向裸體的他投擲飛鏢,並被第11名投擲者擊中,擲中者獲得500德國馬克現金;而在1990年「Demontage IX」中,他雙手被綁住倒掛於兩塊鋼板之間,來回擺動五分鐘發出沉重撞擊聲,最後昏迷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