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自僱人士繳個人入息課稅較抵? 專家:視乎入息及…
稅務局一般會在每年5月寄報稅表給納稅人,除了受僱人士、自僱人士也需要填寫報稅表。自僱人士須繳納利得稅或以個人入息課稅的形式納稅。究竟在甚麼情況下,以個人入息課稅的形式納稅會「抵」一點呢?
根據稅務局,如市民在沒有任何僱傭關係下從事「買賣貨品」或「提供專業或個人服務」以賺取入息,就會被視為經營行業、業務或專業,亦即自僱人士;自僱人士亦可以是東主或是合夥業務的合夥人。凡為自僱人士,須就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賺得的應評稅利潤課繳利得稅。
計算應繳納的利得稅稅款方法,是將其該課稅年度賺取的收入,扣除與業務相關的支出及扣除項目後,以標準稅率(15%)計算得來。與繳納利得稅的公司或法團不同,自僱人士填寫報稅表時,亦可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的形式納稅。
稅務學會副會長吳錦華指,簡單而言,現時直接稅有3種:分別為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稅。自僱人士不論有沒有開公司,亦要繳納利得稅,「如果你從買賣貨品、提供專業或個人服務賺取入息,就應申請商業登記,現時只有慈善機構 / 農業、園藝或漁業的經營 / 擦皮鞋的生意 / 及小販可豁免登記。」
個人入息課稅並非徵稅項目,而是為繳交利得稅的人士提供一項稅務寬減。吳錦華解釋,以個人入息課稅的形式納稅,即將個人不同收入,包括公司業務盈利、薪俸收入、出租物業等收入相加,再扣除免稅額,如居所貸款利息、認可慈善捐款、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等,如扣除免稅額後還有餘款的話,再以薪俸稅所使用的稅率徵稅。此外,以個人入息課稅形式納稅者,不需預繳明年稅項。
吳錦華指,在某些情況下,個人入息課稅能減少稅款,例如A先生打工獲2萬元月薪,1年可獲24萬元,而其業務虧損10萬元。
如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評稅:
24萬元-13.2萬元(個人基本免稅額)-10萬元(公司虧損)= 8千元X 2%(相應累進稅率)=160元
如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評稅:
24萬元-13.2萬元(個人基本免稅額)=10.8萬X 12%(相應累進稅率)=12,960元
總括而言,個人入息課稅能否減少你的稅款,將視乎你在該年度的入息和扣除額而定。由於累進稅率的最高邊際稅率(17%)較標準稅率(15%)為高,因此收入較高人士未必會因為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受惠。
吳錦華又提醒,自僱人士要繳交報稅表、計稅表及財務報表給稅局,他們應保留銀行月結單、支出單據等,如稅局需要查閱,亦可提供相關證明。此外,如自僱人士沒有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他們應於有關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後4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另外,自僱人士常常將私人支出與業務相關支出混淆,他指,相關支出要合理,「無理由你做200元生意,但吃飯花了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