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先做車主再出租 本地新營運單位:以往經營模式過時

撰文:文耀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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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買什麼?租啦!」
乘着共享經濟的興起,「擁有」已經不是一個絕對,只是,月前有創企在香港推出首個以共享單車為名的服務,就招來了不少批評及非議,教人深思今天的香港對「共享」的接受程度有多深。
近日有一另本地創企計劃推出以另一模式經營共享單車服務,主張「先買車後共享」,鼓勵用戶一同參與管理單車放泊的事宜。

(Ketch'Up Bike)

共享,不一定是一個烏托邦,如處理不善,隨時共享都變共惡。由本地創企構想,預定於本地9月在香港面世的共享單車服務Ketch’Up Bike,就嘗試藉用戶對單車的擁有權(ownership),令用戶在共享的過程中可一同參與管理。

Ketch’Up Bike的經營模式是這樣的:用戶須先向Ketch’Up Bike購買1部價值$1,600,設有藍牙及GPS裝置的單車,成為該單車的擁有者,然後便可隨意使用自己的單車,或租予其他用戶使用;用戶如要使用其他用戶的單車,可享每天1小時免費使用時間,及後亦可以每半小時$5的價錢繼續使用。此服務強調,它旗下的單車不僅是一種代步的工具,更可以成為賺取被動收入的投資,長遠來說可賺回買車的本金甚至更多,而服務亦將於7月上旬在眾籌平台Kickstarter上發佈項目,以眾募資金及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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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紅色車,一架綠色車,兩者以不同方式經營共享單車服務,到底誰能突圍,或者同處一樣命運,日後自有答案。(Ketch'Up Bike)

Ketch’Up Bike發言人鄒健宏(Kenneth)表示,服務原先只計劃在美國推出,然而政府早前表示將於2018年之前增設1,000個單車泊位,於是團隊才計劃於香港及美國同步推出服務。他強調會留意上述1,000個泊位可供此服務使用的可能性,並會要求用戶在使用單車後,須將單車停泊在指定的單車泊位。他認為在作為車主的用戶一同管理下,服務推出的過程將會較順利,亦同時表示,將不會把服務所提供的單車任意放泊在單車泊位之外的公共空間。

提及在共享服務中強調「個人擁有權」的概念,Kenneth說:「之前的共享概念已經過時,我們這種經營方法,讓每個人(用戶)都可管理好屬於自己的單車,這才是現今經營『共享』的理想方法。我早前曾與美國多個地區的政府及商界洽商在當地推廣Ketch’Up Bike的可能,很多人對此都表示欣賞,甚至指這才是『真正的共享概念』。」Ketch'Up Bike預定首輪將推出1,000輛供用戶購買的單車,而Kenneth亦計劃將香港及美國的服務連繫,希望讓香港用戶日後於美國亦能享用這服務。

「踩呀踩,踩呀踩,踩向不知的未來」,如要了解「共享經濟」的意義,此文(按此)應可給予大眾多一點概念,而隨着本地出現愈來愈多經營共享單車服務的公司,這個市場未來會發展成怎麼模式,亦值得大眾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