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挾子女|跨政黨促恩恤免收原居租金 三母子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

撰文:梁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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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邨周日(4月30日)發生父親持刀挾持11歲女兒案,社會關注案中女戶主及一對子女遷離原居所安排。最新消息稱,她們獲告知可安排遷離原處所,但或須同時繳交原居居與新居所租金,立法會跨黨派議員呼籲房署應緊急恩恤處理今次個案,免兩屋同時收租。

議員江玉歡促請房署酌情處理,「人哋已經搞成咁,仲要再收人錢,唔係下話?」她強調今次不是普通案件,希望房署處理上能做到行俠仗義;另一議員張欣宇亦促請房署不應「死板」處理,要以三母子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社福界狄志遠亦要求暫停收取現居所租金,否則只是「假幫忙」:「(免收租金)對房署租金收入都無影響。」

▼4月30日 秀茂坪順利邨男子持刀挾持11歲女兒被捕▼

案中女戶主伍太今向《香港01》透露,社工及房署職員向她表示,可以提供另一位於九龍東的住所,但需要繳交舊居及新屋的租金,暫住期限完結前會再審視個案以決定能否續住。若三母子想獲新居所定居,就必須要有離婚紙。

對於有關安排,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直言應酌情處理,「人哋已經搞成咁,你仲要再收人錢,唔係下話?」她指這次不是普通案件,認為房署在事件處理應仗義,短期而言,她建議房署在未來三個月暫時不收原居所租金,待案件定論後再作安排,長遠需要社署支援,了解有關家庭問題,作出協助。

社福界狄志遠亦促請重新考慮租金安排,「如果唔係呢個幫助只係假幫助。」他認為整件事是要女戶主及兩名子女人身安全得保障,房署應恩恤處理。他建議暫時停收原居所租金,又形容此舉對房署收入上沒影響,更重要是以免案中母親及兩名子女受傷害。

另一議員張欣宇稱,明白房署在道理上是收取兩邊租金,但今次屬緊急特殊情況,應以事主安全作首要考慮:「𠵱家唔係有人要租兩間屋,(新屋)係因為要保護人身安全先岀現,(房署)唔可以再咁死板。」另一議員田北辰亦促請房署應酌情處理,暫不收取原居所租金:「長遠嚟講希望有精神科經驗的社工去幫陣佢哋,解決佢哋問題,令佢哋一家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