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父挾持子女|被控兩項刑事恐嚇罪 消息指於九龍醫院精神科留醫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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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邨一名姓伍49歲男居民昨日(4月30日)持刀挾持11歲女兒,匿藏廁所的17歲兒子報警求救。警員破門入屋救出二人,並拘捕疑施襲伍父。警方落案起訴他兩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明日(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他目前在九龍醫院精神科留醫;妻子及一對子女已出院回家,由社署觀塘辦事處人員跟進。

▼4月30日 秀茂坪順利邨男子持刀挾持11歲女兒被捕▼

疑犯患有抑鬱症 昨持刀威脅一對子女被制伏

涉案男子妻子伍太接受《香港01》訪問時透露,丈夫患有抑鬱症,無業十多年,近年沾染賭癮。據她說,其夫昨日粗言穢語罵17歲兒子,令兒子感覺生命受威脅,遂走進廁所躲避,並立即報警及通知她;其夫遂衝入廚房,取出一把菜刀及一把水果刀,向廁所門猛斬,11歲女兒在旁勸父親冷靜不果,更被他用兩把刀挾持。警員到場破門入屋,向施胡椒噴霧制伏。

據了解,三母子到觀塘聯合醫院驗傷後已回家,社署觀塘人員已接觸他們,提供協助;伍父則因情緒問題,在九龍醫院精神科留醫,未確定明日能否上庭。

容海恩:法官對家暴案件十分審慎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指出,法官對家暴案件會十分審慎,一般會禁止疑犯接觸受害家人,以免證人受騷擾。如疑犯准保釋,政府相關部門會為受害人提供庇護所,不會讓施襲者知道地址。由於要等開庭,可能要住幾個月。

梁熙:法官會按精神報告決定是否准保釋

民建聯議員梁熙指出,若涉及精神病人案件,在疑犯提堂時,法官會索取精神及身體狀況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保釋,期間或會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待開庭,如罪成則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