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父挾持子女|三母子獲派臨時住所 需付兩屋租 母嘆壓力大
秀茂坪順利邨上周日(30日)發生倫常慘案,一名患情緒病的49歲父親持雙刀挾持幼女,案中女戶主及一對子女飽受驚嚇急需搬遷。《香港01》向伍太跟進搬遷情況,她透露,今午(5日)社工及房署職員向她表示,可以提供另一位於九龍東的住所,供一家四口暫住數個月至半年,但需要繳交舊居及新屋的租金,暫住期限完結前會再審視個案以決定能否續住。若三母子想獲新居所定居,就必須要有離婚紙。
伍太嘆道安排作用不大兼無力負擔,暫未接受有關安排,又強調不想再與丈夫同住,「下次唔知有咩會發生,可能瞓覺剁死我。」事發至今幼女回家仍會痛哭及發噩夢,一對子女亦向她抱怨「搬嚟搬去嘥錢。」對於目前困境伍太坦言感到很大壓力,「即係想我死為止囉!」房署回覆查詢表示,就住戶長遠居住安排,房署正與社會福利署緊密聯絡,待社署評估其情況及住屋建議,再為住戶提供適切協助。
伍太透露,曾目擊事發經過的11歲幼女,事隔約一周至今返家仍會恐懼、痛哭及發噩夢,情緒未見好轉。幸未有目擊事發經過的長子則情緒穩定。目前案件已提堂,消息指父親於九龍醫院精神科留醫。
伍太表示,房屋署及社署已聯絡跟進其個案,她引述社工及房署辦事處職員今日提供的建議,指可以為他們一家四口提供另一位於九龍東的住所暫住「換個新環境」,時間為期約3個月至半年。惟房屋署指其家庭霸佔兩個單位,故必須繳交兩間屋的租金。
伍太透露,丈夫無業十多年,靠她兼任兩份工作養家。案發後她將重心放在照顧一對子女,陪伴他們看心理醫生,已經不斷請假,「我唔想靠政府養,想靠自己。」目前順利邨的單位的租金約1600元,估計新屋地方租金相約,但她根本無力負擔兩個單位租金;若她選擇退還順利邨單位,即等同「換屋」,若日後丈夫重獲自由,隨時會搬入新屋同住,「始終佢有名,有權利返嚟」。
房署職員又表示,若要求與丈夫分居,則必須提供離婚證明書,剔除丈夫戶籍,才可3人獲調遷至其他地方定居。伍太過往為子女著想,曾與丈夫商討離婚,惟丈夫不願意。伍太強調不想再與丈夫同住,「唔知到時有咩風險,下次唔知有咩會發生,無人估得到,事發突然,可能瞓覺剁死我。」
此外,安排屬臨時措施,約半年後再評估能否繼續租住,伍太認為,每次搬一個新地方需要重新適應,「有無諗過我對小朋友情緒點算。」而幼女聽到房屋署的建議後,同樣向伍太嘆道:「媽咪搬嚟搬去嘥錢,借畀我哋住幾個月無用。」兒子亦抱怨「佢哋(房屋署)唔係幫我哋。」伍太坦言感到很大壓力。
房屋署回覆查詢表示,職員已與有關家庭會面,並建議提供暫住地方解決其一家三口現時急切居住情況。就住戶長遠居住安排,房署正與社會福利署緊密聯絡,待社署評估其情況及住屋建議,房署會全力配合,為住戶提供適切協助。另外,社會福利署昨日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社工已於5月2日與有關家庭會面,並會繼續按他們的福利需要提供適切協助。此外,社署正與房屋署緊密聯繫,跟進有關家庭的住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