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縱火|35輛電單車葬身火海 45歲油站加油員潛逃9小時落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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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彩明苑電單車停泊處,今日(12日)凌晨4時許疑遭縱火,35輛電單車「葬身火海」,不少車主欲哭無淚。警方表示,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懷疑涉案男子,今日聯同將軍澳警區特遣隊及東九龍總區衝鋒隊第一隊人員, 在彩明街一住宅單位,拘捕一名45歲本地男子,他涉嫌「縱火」,正被扣查,案件續由將軍澳刑事調查第四隊跟進。消息稱,疑犯為一名油站加油員,今午1時許落網。
案發於凌晨約4時17分,景嶺路彩明苑彩貴閣對開露天電單車停泊處起火,現場停泊有40輛電單車,其中35輛被焚毀或波及。事件中幸無人受傷,惟消防發現最少有兩處火頭,認為起因有可疑,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調查。
《香港01》記者今早重返現場,可見警員和政府化驗所人員拍照存檔及搜證,陸續有車主取車,部分人發現愛車焚毀,一臉愕然。余先生無奈稱:「唔清楚咩事,今朝返到嚟攞車返工,就係咁喇!」他又指調景嶺區電單車位難求,只有此處「骨位」泊電單車。他曾經申請屋苑停車場,但一直沒有消息。
另一位南亞裔車主阿傑,是外賣員,他的YAMAHA R3是二手購入。他指車位難求,曾經被人移動泊好的電單車:「有時有啲人同你玩,堆走你嘅車,擺自己架車入去,見你擺太耐啲位。」
▼ 政府化驗所人員到場拍照記錄 ▼
警方強調,縱火屬嚴重罪行,絕對不會姑息相關行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63條,縱火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 凌晨起火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