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處境|因宗教逼害留港16年 為確立難民身份—無法規劃的人生

撰文:鄧栢良 曹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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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議題多年來爭論不休,社會圍繞的爭拗點在於酷刑聲請審核機制存漏洞,質疑被所謂「假難民」濫用,湧港打黑工、作奸犯科,政府年耗逾10億元公帑處理難民問題,對社會構成沉重負擔;但亦有聲音反映香港作為國際社會一員,以人道立場保護尋求庇護者是應盡的責任。

在爭議聲中在港生活約1.5萬名免遣反聲請者,有些人有鄉歸不得,在原居國因政治、戰爭、宗教、性傾向等原因受迫害,逃來香港尋求庇護,成功的話可獲安排至第三國家,香港從來只是一個中途站。他們為渺茫的1%聲請確立的機會,耗上十年時光,期間不能工作,靠着微薄的津貼過活,周旋於複雜的法律程序和無了期的等待,人生從此無法做長遠規劃。現行機制是否能讓這些真正有移居需要、在港飄泊的難民得到公平機會,開展新生活?一個滯港16年的真實案例,也許能讓社會對此有更多了解。

來自巴基斯坦的Tom(化名)留港16年,只為獲得難民身份。

來自巴基斯坦的Tom(化名),在穆斯林主導的國家成長,但因信奉基督教,成為國內宗教少數派。他因組建教堂、組織祈禱活動,受到宗教迫害,只能忍痛與家人分離,隻身來港尋求庇護,成為免遣反聲請者。

不過港府沒有簽署《難民公約》,沒責任收留難民,但因簽署《禁止酷刑公約》,也不能將任何人送回可能使該人遭受酷刑的國家,所以政府不會視這類人為「難民」,只統稱為「免遣返聲請者」。以往香港實行「雙軌審核機制」,聯合國難民署處理「尋求政治庇護」申請與審核難民資格;入境處則處理「酷刑聲請」及遣返程序 。直至2014年,港府因應法庭裁決推行「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統一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成立則轉交聯合國難民署安排移居至第三國家。對聲請者而言,香港只是一個中途站。

Tom因組建教堂、組織祈禱活動,受到宗教迫害,只能忍痛與家人分離。

天熱無錢開冷氣 公園閒逛好乘涼

而能夠確立聲請,從中途站到達第三國家的機會只有僅僅1%,99%人終究要遣返原居地。Tom為渺茫的1%成功率在港等候16年,由煥發中年步向衰老。這些年來,他礙於法例規定不能工作,每月僅靠約3000元津貼應付食住,只能住劏房、慳飲慳食,平日在樓下公園做健身運動和閒逛打發時間,或與朋友聊天度日。有時他也想留在家中,奈何頂層劏房斗室狹窄,暑天抵不過炎熱,還是落街乘涼好,可節省電費。

Tom平日常到櫻桃街公園消磨時間。
訪問當日Tom帶記者到平常消磨時間的櫻桃街公園。

妻兒遠隔千里 手機屏幕見證孩子長大

不過再窮也要支付每月100元的電話卡費,多年來他靠小小的手機屏幕與千里之外的3名孩子視像通話,這是他與故鄉唯一的連繫,唯一傳遞父愛的方法。他離鄉時孩子牙牙學語,如今已是高中生,Tom在香港想像著孩子已長得高大,但親子相處的時光再也追不回來,他不禁泣道:「我不能如其他父母寵愛我的孩子。」

平日Tom只靠小小的手機屏幕與千里之外的3名孩子視像通話。(示意圖 / 曹德熙攝)

漫長等待,虛度光陰,再周旋於法律程序,是Tom的生活日常。他已習慣人生無法做長遠規劃,生活唯一的規律是定期到入境處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報到。自2022年12月入境處更新遣送政策,如高等法院拒絕聲請者的司法覆核許可,即使他們再上訴,入境處亦有權隨時將他們遣返,Tom正陷入這種困局,每次報到前憂心不已。

Tom每周需到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報到。(資料圖片)

面對政策收緊 聲請者的抉擇﹕回鄉、留港

一直支援聲請者的慈善機構「希望枝子」項目經理Niki表示,政策更新後聲請者需要報到的次數有所增加,對聲請者群體帶來巨大的壓力,報到前份外緊張。而當局何時動用權力遣返,誰都說不準。Niki續指,倘若被遣返者原居地的逼害風險尚未消除,恐有生命危險。Tom直言,過往曾聽聞有人回鄉後被殺害。

不過也有人不願再虛度光陰,或不想日日擔心何時被入境處遣返,反而選擇撤銷聲請,至少可以自己掌控回鄉的時間。當中有人在港逗留數載,家鄉局勢已有緩和,回鄉不再是不可能的事。Niki指,如聲請者選擇離開,機構會嘗試為他們聯絡當地組織及提供支援。

慈善機構「希望枝子」項目經理Niki近年支援支援在港的聲請者。(鄧栢良攝)

而沒能回鄉的聲請者如Tom,只能繼續留港,他們的存在要麼無人關心,要麼備受批評,相當兩極。社會有聲音指控審核程序遭濫用,有人假借尋求庇護,實際來港做黑工,甚至撈偏搵快錢,令所有聲請者都被貼上「假難民」、「南亞兵團」、「治安毒瘤」的負面標籤,有時連在港同鄉也看不起。

2019年,梁美芬曾形容假難民問題已成為香港「治安大毒瘤」。(資料圖片)

生活苦困違法搵錢 有聲請者嘆現實逼人

無可否認,確實有聲請者在港觸犯法例。翻查資料,2024年首6個月香港整體被捕人士為5,693人,當中持「行街紙」的被捕人數為462,佔8.1%。但數字表象的背後,是否所有犯罪的聲請者的所作所為都情理難容?安分守己、遵從法規的聲請者,又應如何自處?

其實聲請者犯法,政府仍須按符合法庭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的程序,審核有關聲請,但即使聲請獲確立,案底亦可能會影響安置第三國。奈何是現實逼人,3000元津貼不足以維生。十年前Tom與其他聲請者曾抗議,控訴ISS提供的食物質素參差,而十年間物價至少躍升兩成,但他們獲得的津貼分毫不加。Tom舉例說普通市民在外用餐至少約50元,他每日只能用40元,不禁激動得用廣東話說:「40蚊都唔夠呀!唔夠錢,三餐!40蚊!真係!」

Tom展示超市電子現金卡,每月只有1200元食物援助(平均每日40 元)。

這樣的生活條件下,Tom坦言有聲請者會做黑工,甚至有人盜竊、販毒。Niki也認同津貼有限,有人鋌而走險賺取生活費,例如去送外賣等,他明白這種情況一直存在,但不鼓勵聲請者打黑工,機構只能盡力提供資源和協助,以及重申犯法的後果。

轉眼16年,歲月如梭,Tom的人生卻停滯不前。「請替我們想想,18年、15年、16年......」訪談間,他多次重複這句說話。一些真正受迫害的聲請者,依賴微薄津貼,茫然等待不知何時才會到來的結果,香港社會對此有無對策?

11月20日,入境處將26名越南籍非法入境者遣送,他們曾提出免遣反聲請者卻遭失敗。(資料圖片/入境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