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長毛梁國雄被判監禁6年9個月 太太陳寶瑩:一日都覺得重
民主派在2020年舉辦初選時,被指曾協議若民主派能取得過半議席,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癱瘓政府。47人涉組織及參與的人士事後被控《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餘下16人經審訊後,14人被裁定罪成。有罪的45人,今(1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戴耀庭判囚10年,何桂藍判囚7年,鄒家成判囚93月,三人判囚最重,其餘被告約50至80多月不等。
「長毛」梁國雄被判監禁6年9個月,問到刑期是否過重,其太太、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苦笑說:「我哋而家今日環境係咁架喇,一日我都覺得重。」在法庭外受訪時,首先感謝律師團隊,指他們已完成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但直言:「呢個係冤獄嚟,一日都唔應該坐……心裏有數,(刑期)無驚喜無驚嚇。」
她表示眾被告計劃否決財政預算,只是利用基本法憲制的權利去逼使政府順從民意,「根本合情合理合法,何罪之有?」陳寶瑩對判刑感憤怒,但自言在現時的香港社會,「都係意料之內嘅結果」,她指無論刑期多少,都希望被告可以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至於會否就刑期上訴,她要再與律師商量。
陳寶瑩坦言:「依家你要講不同意見,無論對於經濟、民生及政治,大家都要預備付出代價。」但認為如市民所做之事合情合理合法,「唔應該被恐懼嚇怕咗,因為我哋做嘅嘢係基本法、人權法所賦予的權利」。她認為今次判刑傳達的訊息清晰,因眾被告「從來都係號召叫人投票啫,竟然都係咁重判」;又指戴耀廷只是一名學者和書生,不過是提出一個意見,但卻被判重刑,對民主運動極不合理。
劉頴匡被判4年5個月,其女友黃于喬坦言心情平靜:「I am not shocked, I am not depressed and sad. (我並不感到震驚,我並不沮喪和傷心)。」她認為刑期在預算之內,「唔係想像中最差,有想過更差」,但直言「一日都嫌多」,又指此案最重判處10年監禁會令更多人噤聲。
她續說:「2021年到依家好似上演咗一場大戲咁,呢場戲其實未落幕,終點喺邊,終點係乜嘢呢,唔係依家。今日唔係完,我哋仲有我哋嘅路要行,我係諗住一步一步過好自己生活,等佢出嚟。」她指未來會一步一步行,但認為政治事件不會因為判刑而終結。
毛孟靜丈夫離庭時指,有很多因素影響判刑,難以評論。他表示太太精神良好,是一位女強人(She is in good spirit, she is a strong woman.),又指太太己被監禁將近4年,已等待裁判多時,今日終於有個結果。他直言即使太太獲釋後,亦未有計劃離港。
前屯門區議會副主席黃丹晴認為部分被告判刑比想像中「冇咁差,但唔會開心。」希望他們完成服刑早日與家人朋友團聚,希望他們在獄中平安。
呂智恆養母離開法庭時,先著畢業袍,然後再舉起寫有「義人必生 惡人必亡」的白色紙牌,隨即被警方上警車調查。「女長毛」雷玉蓮認為判刑很重,對此感到難受,飲泣離開,希望眾被告「撐住」。
47人涉組織及參與的人士被控《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餘下16人經審訊後,14人被裁定罪成。控方在審訊時堅稱顛覆手段並非只限武力,指眾被告聲稱要否決預算案,以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以他們簽下「墨落無悔」聲明,已證他們有協同顛覆政府的意圖;辯方卻認為控方「非法手段」釋義太廣。法官5月30日裁決14人罪成時,理由指各被和在協調會議上已達成共識,認為14人均知悉並同意這協議。非法手段不限於使用武力或刑事罪行,而議會特權亦不適用於本案,又認為參與協調會的被告,已對運用否決權有共識,並認為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或非空想,又指「35+」只是連鎖反應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