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開槍︱家屬投訴 警:開槍符合守則 調查後會向死因庭交報告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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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錦屏街上周日(15日)警員開槍案,患思覺失調逾5年的38歲男子,疑襲擊母親及妻子,並手持菜刀及鉸剪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中胸部斃命。死者妻子及死者胞兄質疑警方執法過度,今(22日)午身穿喪服及攜帶死者遺照,前往灣仔警總對開抗議,並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對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死者的家屬表達深切慰問,但重申開槍決定符合警隊守則,完成調查後,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

死者胞兄及死者妻子到警總外抗議,希望警方還他們一個公道。(羅日昇攝)

警:開槍符合守則 調查後會向死因庭交報告

警方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嚴謹的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他們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警方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全面的調查。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裁判法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遺孀:你一槍打死佢真係接受唔到!

死者妻子及死者胞兄,今(22日)午4時半左右,身穿喪服及攜帶死者遺照,前往灣仔警總對開抗議。遺孀表示,當日重覆講了很多次「唔好開槍」,可以打手腳。現時覺得好後悔報警 ,她質疑:「點解唔用胡椒噴霧,唔叫談判專家完全無溝通,覺得好唔合理!」

她強調,丈夫全程施襲只是拳打,並無工具武器,「拎刀係驚警察過嚟,我都冇見佢揸過刀!佢從來都無用過暴力,打佢手手腳腳都接受到,但係你一槍打死佢真係接受唔到!」

遺孀又質疑,丈夫中槍後沒有被立即送院,反而警員着她找身份證,她感到十分不甘心,「我老公死咗,眼都未合埋‥‥‥我瞓唔到我食唔到,我覺得佢死得好慘呀!」

北角開槍︱死者家屬警總抗議 遺孀哭訴:報警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

上周日(15日)事發後,警員及救援人員在場調查。(羅日昇攝)

死者胞兄:點解唔可以選擇打其他地方?

死者胞兄亦後悔報警處理,他指,當時母親及弟婦均在房內,已經沒有明顯危險,母親骨折只是閃避胞弟時跌倒而造成,當時胞弟只是在客廳遊蕩,「我阿媽同弟婦都喺房入面,細佬(死者)都係喺客廳遊蕩,打畀我返嚟都會制止佢!」

他引述母親指,當日有3名警員到場,均持長棍及盾牌,認為開槍警員可叫另兩名同袍幫忙,質疑為何不用其他方法,「冇理由一槍就瞄準心口,點解唔可以選擇打其他地方?佢哋拎長棍盾牌,1.5米距離可以用長棍遠距離交手。」

胞兄又質疑警務處處長說法,強調1.5米距離根本不能觸及警員,「就算隻手再長,都不能攻擊到警員,飛刀都有盾牌擋住,警員係有足夠時間採取其他行動。」他指,已經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北角開槍︱胞兄:上嚟兩分鐘就開槍 質疑3警持棍盾卻瞄準心口

涉案單位門外地上有血迹,估計正是疑犯與警員對峙的位置。(翁鈺輝攝)

事發於上周日(15日)晚上9時19分左右,警方接獲姓韓女子(41歲)報案,指其丈夫襲擊她及其家姑。衝鋒隊警員到場處理時,有人持利器逼近警員,最終警員開槍制止該名38歲男子,他胸部受槍傷,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至晚上10時39分被證實死亡。警方指,當時疑犯與警員相距僅1.5米,開槍是別無選擇。

死者父親早前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表示,過往曾幾次打電話報案,將兒子送院治療,今次報警原意亦一樣,詎料發生悲劇;亦透露數月前兒子曾經病發,當時已入院治療,且有好轉跡象。

消息指,警方過往不曾接獲要求將相關人士送院的報案,僅有一宗糾紛紀錄,涉案人報案指與兄長因為金錢及宗教信仰問題而發生爭執,警方到場未有發現任何刑事成分,雙方各自回房間,警方便收隊離場。

北角日前發生槍擊案,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傷深切慰問。(歐嘉樂攝)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本月19日出席南區區議會後會見傳媒時,強調警員使用槍械有嚴謹守則,亦有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傷深切慰問,案發當日死者手持鉸剪和菜刀,警員曾重複警告,希望對方冷靜放下武器,惟事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死者持武器突然衝向警員。,強調「大家唔想有呢啲事發生」,並呼籲外界切勿標籤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

傷者由救護員抬到地面,再送上救護車。(街坊提供片段截圖)
單位門外有血迹。(翁鈺輝攝)
死者遺體由仵工舁送殮房。(李家傑攝)